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359号建议的答复
张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综合省教育厅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全省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省有孤儿1.9万余名,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散居孤儿每人每月950元,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350元;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万余名,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相衔接的原则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全省有66家儿童福利机构,已集中养育孤弃儿童和困境儿童2871名。
二、有关政策规定
(一)困境儿童保障。《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对于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纳入孤儿安置渠道,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方式妥善安置。对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监护人的儿童,以及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二)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收留抚养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
(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民政部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规定,要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康复和特教服务机构等服务平台作用,提供政策咨询、康复、特教、养护和临时照料等关爱服务支持。加强家庭探访,协助提供监护指导、返校复学、落实户籍等关爱服务。加强精神关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社会动员优势,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和青少年事务社工,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专业服务,培养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
三、主要工作措施
近年来,民政、教育等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落实监护责任、接受教育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一)民政部门所做工作
1、切实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十三五”以来,全省各级财政每年投入资金2.2亿元用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自2019年起,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提标至散居每人每月95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350元。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2020年1月起,对全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2、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14个市州都新建了一所具备综合服务功能的儿童福利机构,在30个县(市)新建、改扩建一批儿童福利院,新建设的儿童福利机构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极大改善了孤儿、弃婴的养育条件,提升了基层儿童福利服务水平。
3、履行好民政部门监护兜底的法定职责。据统计,目前全省有66家儿童福利机构,已集中养育监护人无监护能力的社会散居孤儿698名,困境儿童511名。同时不断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部分市州对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进行优化,将孤儿数量少、机构设施差、专业力量弱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向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移交,一些儿童福利机构积极拓展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社会服务功能,申请成为残联定点康复机构,并探索向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开放。
4、大力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在全省1938个乡镇(街道)配备“儿童督导员”,2.9万多个村(居)配备“儿童主任”。2019年投入资金3155万元,支持市、县组织开展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轮训,提升儿童服务能力水平。并开展“儿童福利服务对象信息采集、核查等辅助性服务项目系统”试点工作。该系统将录入儿童个人信息,不同阶段的生活、健康、教育等成长信息;跟踪监督儿童监护情况,及时掌握了解监护面临的实际问题。
5、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一是建立省级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实训基地,加强指导全省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工作力度。二是实施乡镇社工“禾计划”。在全省乡镇配备1至2名社工,成立社工站,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作为乡镇社工站重点工作内容。三是培育壮大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指导各地积极开展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工作,加强政府采购与社会组织项目对接。支持城乡社区广泛动员居民群众组织儿童服务类志愿服务队伍。
(二)教育部门所做工作
1、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我省通过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对所有疑似失学辍学儿童,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控辍保学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劝返一个销号一个。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组织一位教师、一位村干部、一位家长或监护人帮扶一位辍学学生的“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另外,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对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进行学籍比对,除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确保建档立卡学生应学尽学。2019年,全省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9.98%。
2、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教育资助政策。根据《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孤儿作为特别困难等级纳入认定指标,并明确要求在执行国家资助政策时要优先予以资助。据统计,2019年,全省共计发放普高国家助学金约4.77亿元,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7.68万人次(其中9.3万名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按照一档助学金发放),同时为9.3万名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1.61亿元,发放免费教科书5936.81万元。发放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共计8.88亿元,资助寄宿贫困学生125.88万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1.69万人)发放学前教育入园补助金约2.3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22.96万人。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全省中小学社会捐资助学资金共计约3860万元,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及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6.7万人。
四、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儿童福利机构面临转型发展要求,需要合理布局,加强功能建设。二是儿童福利机构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尤其是一线工作人员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普遍存在招人难、留人难问题,专业人员缺乏,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社会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能力不足,未能有效发挥作用。三是四项救助保护机制未能有效落实,尤其七类强制报告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对儿童监护缺失、失学辍学、遭受侵害等问题缺乏主动发现、强制报告意识。四是社会力量参与不够广泛,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不多,方式传统单一,针对性、专业性不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大力推进儿童养育、康复、教育、医疗、社工一体化的集中养育机构发展;加强非集中养育机构工作人员配备,通过人才引进、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专业工作力量。二是建设市县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平台,培育发展专业化的评估和服务机构,提升关爱服务水平,增强城乡基层儿童保护服务能力。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孤儿的关爱保护意识。五是充分发挥机构场所资源优势,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形式,积极培育儿童福利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等,为开展儿童养育、教育、走访、心理辅导、家庭培训等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湖南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 张颖
联系电话:0731—84502256
湖南省民政厅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