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600号建议的答复
肖春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镇敬老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综合省财政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等相关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养老服务体系特别是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取得了较快发展。主要做了如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创制,促进转型发展。2019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民政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建设的意见》,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出台《湖南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湘民发〔2019〕29号),明确通过“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提质升级一批、转型发展一批”,大力提升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2020年,省政府将“新建养老床位5000张以上,其中护理型床位占80%以上”纳入民生实事项目。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帮助提质增效。每年省级通过彩票公益金、地方债券资金、专项财政预算资金资助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护理区改造,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从2017年开始,省级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转。三是开展专项行动,提高服务质量。2017年以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连续三年开展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基础设施差、入住率低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予以关停关转,整顿了2900多个重大风险隐患,出台了7个省级地方养老服务标准,公示了全省1937家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名单。四是开展改革试点,探索发展模式。自2016年民政部、财政部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以来,我省共有长沙、湘潭等12市确定为试点城市。试点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探索如何更好的开展农村养老服务,益阳、常德等地形成了不少好的作法和经验。2018年我省开展省级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五是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服务。2013年以来,为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省级每年投入600万元以上组织和资助市州开展养老从业人员培训,每年省、市、县、机构四级培训10000余人次。2019年省民政厅委托湖南软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了湖南省养老护理人才培训平台,探索开展远程教育培训模式。同时,各市县通过建立人才队伍激励机制,鼓励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六是推进购买服务,增加民生福祉。2015年,省财政厅出台了《湖南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方案》(湘财社〔2015〕2号),为符合条件的对象购买包括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人员培训、养老评估等方面的服务。七是提高保障标准,满足基本需求。我省连续3年将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纳入了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全省农村低保指导标准从2018年的3200元/年提高到2020年的4000元/年,年均增幅8%。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每年都随着农村低保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在不断提高,基本形成了长效增长机制。2019年,全省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平均达到5674元/年,郴州市平均达到5531元/年。
二、相关建议答复
您在建议中反映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符合我省的实情,提出的建议符合国家政策方向。一是关于政府加大投入力度的建议。我们将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社会救助资金的支持力度,请求省政府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同时请财政部门督促各地按规定配套社会救助资金。督促各地不断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满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需求,不断提高特困人员的幸福感、获得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在核定的编制内,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申报招聘计划和制定招聘方案。乡镇敬老院可以结合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纳入乡镇敬老院编制管理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统一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从2017年开始,省级已经安排了专项经费支持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转。二是关于集中整合优势资源的建议。《湖南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明确要求,要“通过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提质升级一批、转型发展一批,基本形成县、乡供养服务设施相衔接,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功能基本完善的特困人员养老服务兜底保障体系。”下一步将新建一批能辐射周边5-6个以上乡镇的中心敬老院,满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老人集中供养需求;改扩建一批有失能失智人员生活照护、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养护单元的敬老院,增强长期照护功能;提质升级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敬老院;推动一批敬老院转型成为乡镇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将服务功能弱、供养需求量小的转型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重大隐患无法消除的敬老院予以关停。三是关于引进民间资本参与的建议。我省已出台多个文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省级对民营(含公建民营、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湖南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也明确规定要“积极探索县域“1+N”(县级老年人福利机构联辖区内敬老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管理体系”,同时规定“1+N”模式应当采取公建民营方式。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省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出台更多、更细、更具操作性的政策和措施,激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收费的问题,2018年省发改委、省民政厅出台的《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改价费〔2018〕440号)进行了详细规定。四是关于加大对湘赣边区县市支持力度的建议。我们将根据省政府关于湘赣边区合作示范区建设的指示,在项目资金安排和政策制定方面向湘赣边区予以倾斜。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湖南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贺榕
联系电话:0731-84502246
湖南省民政厅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