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0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200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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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0-09-2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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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02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002号建议的答复
刘仁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贫困地区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兜底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综合省发改委、省卫健委等相关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全省支持贫困地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快发展,省级对贫困地区予以重点资助和倾斜。一是资助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2017-2019年,资助城步县等11个深度贫困县福利院、敬老院、护理区改造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8个,资助金额6648万元。二是开展市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2018年开始,选择安化县、新化县等地开展以兜底服务和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建设内容的县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每个县资助200万元。三是开展安联网建设。指导平江县、双牌县、辰溪县等贫困县市开展消防安全联网体系建设,每个县资助100万元。四是加强人员培训。2016年以来,省级每年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人员安排上都向贫困地区予以倾斜,培训经费支持优先考虑贫困地区较多的市州。五是老年人福利政策补贴对贫困地区予以倾斜。每年省级对经济欠发达的县市资助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资金941万元。六是组织对口帮扶。多次组织省内养老专家赴深度贫困县开展养老服务现场指导,为当地养老服务发展建言献策。主动指导邵阳市、怀化市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申报第五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
二、关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政策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促进转型升级,2019年,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出台《湖南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明确将在近后一段时间内通过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提质升级一批、转型发展一批,基本形成县、乡供养服务设施相衔接,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功能基本完善的特困人员养老服务兜底保障体系。同时明确要“到2022年县域范围内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比50%以上,社会化运营床位占比50%以上,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行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全面落实,所有老年人福利机构和中心敬老院都能提供医养服务,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您的提的建议,下一步我们主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予以项目资金支持。根据《湖南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湘民发〔2019〕29号)提出“市县老年人福利机构主要是保障特困老人集中供养需求”的要求,新建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要突出护理功能,床位一般不超过200张,护理床位占比80%以上。2018-2019年安化县发改、民政局联合向省发改委申报老年公寓项目,经审查该项目因土地手续未完善等原因未予支持。建议先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做好相关前期工作后,省民政厅将统筹福彩公益金、地方债券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等项目资金,按要求按程序予以支持。二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荐省内外知名养老机构、品牌到安化实地考察,指导养老服务发展,同时寻求在安化发展。三是加强养老从业人员培训。积极培养职业化敬老院院长和为老服务社工,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至2022年,全省发展2000名以上为老服务社工,50%以上敬老院院长职业化,所有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四是推动实施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功能提升工程。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开展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支持各地申报创建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同时,建议安化县委县政府做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尽快做好老年养护院项目土地规划、立项等前期筹备工作。二是按照省里文件要求,做好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发展规划。三是开拓思路,培育或引进2~3个连锁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养老机构,培育发展1个以上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制定完善政府采购、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护理员补贴等政策措施。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湖南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贺榕
联系电话:0731-84502246
湖南省民政厅
2020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