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888号建议的答复
罗德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综合省卫健委、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在各级党政重视和相关部门通力协作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完善政策体系。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湖南省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南省健康老龄化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30多个政策文件,涵盖农村养老服务规划、服务用地、设施建设、农村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等多个方面,全省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农村养老政策体系。二是改善基础条件。近年来,我省注重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农村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2004年以来,省政府连续16年将敬老院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继续将“新改扩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50所以上,新增床位不少于5000张(护理型床位不低于80%)”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保障,切实改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条件。三是创建美丽乡村。将留守老人的物质条件及精神文化纳入美丽乡村创建的评估指标中,目前全省共创建省级美丽乡村641个、市州级、县级美丽乡村共4168个。
(二)老年人优惠优待补贴制度逐步完善。指导推动各地建立并落实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高龄津贴制度、百岁老人长寿保健津贴制度、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老年优待制度。提高社会救助对象补助标准,同时将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特别是实现了农村特困对象在县级医疗机构住院零支付制度。及时将因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农村老年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为包括农村留守老人在内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等内容的老年健康管理服务。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明确了17个农村行政村项目点,并将空巢老年人作为重点对象。
(三)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防制度不断健全。督促各地以县为单位,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指导,由村民委员会协助实施,发挥基层老年人协会组织低龄、健康老年志愿者的作用,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原则上按季上门走访、探望留守老年人,及时了解或评估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情况,将存在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的留守老年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组织开展关爱活动,并及时更新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在县、乡镇两级政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下,村民委员会明确帮扶人员,做好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的具体工作。目前,建立信息台账108万份,80%以上的县建立定期巡访制度。
(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一是不遗余力组织参与全国乡村诗歌、书画摄影、乡村阅读以及农业文化遗产的推介与申报等工作。二是突出特色自主组织最美新乡贤表彰、开展红色文化乡村摸底、组建乡贤君子协会、举办村支书培训班、开展农业劳模慰问、布置70周年乡村文化展(农业文化遗产)、对接农遗产品展销。三是开展乡村书画征文活动、编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歌曲节目、开展乡贤宣传推介、开设乡村文化专栏和开展乡村阅读活动。四是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动员组织党员干部及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等活动,重点深入留守等老年人家庭,送关怀、解难事、办实事,爱心陪伴留守老年人。五是开展农村互助式养老。依托农村幸福院、老年文化活动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阵地,为农村老人提供日常照料及娱乐服务,丰富老人精神生活。引导开展邻里互助。利用农村老人多、彼此熟悉且关系融洽的有利条件,依托村老年协会或村集体,组织低龄健康老人向高龄及失能失智、“空巢”等老人提供照护服务。
二、下步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和省要求,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主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不断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一是完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落实相关社会保障政策。二是深化改革试点。持续推进我省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以兜底保障和互助关爱为重点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创新互助式养老、田园养老、养联体、城乡养老一体化等农村养老模式。三是开展延伸服务。推动公办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拓展社会养老服务功能,为留守老年人提供托养和居家上门服务。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探索“农村老年协会+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模式。广泛开展结对帮扶农村留守老年人志愿服务,探索建立志愿服务互助循环机制。探索在有条件的乡村建设慈善超市。以“福泽潇湘”系列公益活动为龙头,带动开展关爱“三留守”人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实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项目,依托社工站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加快孵化专业化为老社会服务机构,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安全防护、生活照料、紧急援助、康复护理等专业服务。
(二)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通过直接实施、代建代管、入股分红、资金合作等多种方式扩大村级集体经济规模,同时要求各地村级集体经济中村级公益设施建设必须占有固定比例,切实改善农村公益设施设备。通过落实小额信贷、项目扶持等政策来引导有意愿的农户回家创业,特别是对贫困地区人口实施产业扶贫政策,按照“村村有主导产业、户户有增收产业”的要求全面推进。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出台促进乡村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开展“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等活动,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充分发挥基层服务平台及帮扶人员作用,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劳动维权、社会保障等综合服务。
(三)积极营造尊老敬老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农村老年协会作用,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服务,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孝亲敬老社会宣传与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开展“孝心敬老月” “敬老文明号” “孝心敬老之星评比”等活动,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孝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的风尚。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湖南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王群峰
联系电话:0731—84502232
湖南省民政厅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