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0206号提案的答复
刘春生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支持力度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是殡葬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由于受历史、体制、政策、观念等方面因素影响,农村殡葬改革一直较为落后,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基础设施普遍缺乏。农村无地可葬、乱埋乱葬、修建大墓豪华墓等问题比较突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群众思想意识水平的提高和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在农村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成为较为迫切的需求。近年来,我省将推进农村殡葬改革纳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大力倡导移风易俗,鼓励支持农村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了一批乡镇集中治丧场所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为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提供了物质保障。但是,在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过程中,确实存在选址难、审批难、建设难的问题,影响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落实落地。针对你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将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目前我省处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期,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市、县在本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统筹考虑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并做好与发改、民政等部门的衔接,落实发展规划中涉及殡葬事业发展的内容,处理好与民政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的关系。为支持公益性公墓建设,根据已出台的《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8〕2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依法规范过渡时期省级权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县城)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19〕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报批相关事项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19〕65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殡葬用地项目可依法依规调整相关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
二、优先支持农村公益性公墓使用林地审核。林业局关注并支持因丧葬需求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发〔2015〕122号)等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属于公共事业和民生工程,经发改、民政部门批复同意建设的农村公益性公墓除不能使用Ⅰ级保护林地外,其他保护等级的林地均可使用;对于符合选址要求的农村公益性公墓林业局在项目使用林地审核时坚持非要件容缺受理。据统计,2019年度省林业局共审核全省农村公益性公墓15宗、30.5公顷,主要涉及华容县、汨罗市等9个县市区。今年5月起,省林业局将按照省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相关要求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和其他省直单位审批事项“一站式”受理。对于你们提到的将殡葬基础设施列入林业空间规划的问题,省林业局将在编制《湖南省林地保护和利用规划(2021-2030年)》时主动对接国土空间规划中相关殡葬基础设施布局,以保障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对林地的需求。
三、积极争取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省发改委高度重视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强化政策引领。牵头编制了《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并将支持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纲要,发展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支持公共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和墓地建设,实现全省“一县一馆一公益性墓地”全覆盖。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我省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2016-2019年,省发改委共支持县级殡仪馆、县级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和县级火化炉环保改造项目26个,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共计1.634亿元。2020年拟支持县级殡仪馆、县级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和县级火化炉环保改造项目15个,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0.795亿元。2020年申报新增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中央预算内资金4.2亿元,储备项目73个。下一步,省发改委将加强与国家发改委的衔接,争取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殡葬设施空白县项目建设,努力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四、深化殡葬改革,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作为殡葬改革的牵头部门,民政部门将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争取将农村部门公益性墓地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压实各级责任。今年要求所有县要建设2个以上农村公益性墓地。二是制定专项规划。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制定全省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实现乡镇一级农村公益性墓地全覆盖。三是加大资金支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债券资金支持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按照6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奖补。四是开展移风易俗。联合省文明办、省农业农村厅、省纠风办等部门持续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制定红白事操办标准和流程,树立文明节俭、厚养薄葬的殡葬新风,为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五是加强部门协调。主动加强与发改、国土、林业等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协调解决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中的难点问题。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民政厅
2020年6月19日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湖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何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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