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16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20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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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0-09-21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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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0216号提案的答复
释悟圣等5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社区多元共治,提升城市幸福指数的建议》收悉,我厅认真进行了研究。这一提案联系实际紧,指出问题准,所提建议实,针对性、指导性、启发性强。我厅高度重视,厅领导召集会议专题研究,明确厅基政处人员具体承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前期所做工作情况
(一)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和“社区万能章”治理。2017年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2018年9月,省民政厅出台《关于抓紧建立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等三项制度的通知》;2019年7月,省委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实施方案》,对社区减负增效和“社区万能章”治理作出部署安排,要求全面厘清基层政府和村(社区)之间的权责边界,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不得转嫁给社区;应由社区协助的事项,要为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工作条件;社区承担的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经济创收等任务指标,以及社区作为责任主体的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等事项,原则上一律取消。目前,省级层面已制定《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试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明确乡镇权责清单116项;我厅正在牵头抓紧研究制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负面工作清单》。湘潭市出台《首批取消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取消村(社区)证明事项69项。津市市创新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出台《政务下沉事项流程优化对照表》、《自然人全生命周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一览表》,优化再造群众办事流程,为群众提供清晰的办事服务指引,让群众“少填、少报、不跑”。
(二)建立城乡社区治理领导协调机制。2014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湖南省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省民政厅等13个省直单位为成员。2019年3月,省民政厅等7部门联合发文,部署推进村(居)规民约修订工作。2019年9月,省委建立加强基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44个省直部门为成员。省委省政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目前,全省各市州、县市区都建立了城乡社区治理领导协调机制。
(三)推进城乡社区民主协商。2017年,我省以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指导建立村(居)民议事会,由各村(居)民小组推选产生10名左右的议事会成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议事会召集人。2018年,先后印发《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进一步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2019年,将村级议事协商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市州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民政重点工作评估内容,推动村级议事协商实现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切实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全省会议专题部署,指导城乡社区落实“四议两公开”。开展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将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列入实验主题,给予重点指导。各地依托村民议事会、理事会、板凳夜话、屋场会等,积极推进社区协商形式创新,如株洲市推广民主议事会、民情恳谈会、民情发言人和社区论坛等社区协商民主形式,探索建立“村民议事堂”,搭建居民交流新平台。岳阳市岳阳楼区实行“群英断是非”,形成了“支部挂帅、党员牵头、格格点题、乡贤助力、部门参与、群众满意”的协商共治模式。邵东市灵官殿镇大力推行“院落自治”“院落长治理”新模式,村民自治落到实处。
(四)以“小村规”推动群众自治。2017年1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2018年7月省民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出台《湖南省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强调要“清理、规范村规民约”,“加大优秀村规民约宣传引导力度,省级每年评选推介一批优秀村规民约民主管理成果。” 2019年7月省委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开展文明家庭、文明邻里、文明村组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2019年6月省民政厅等七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居)规民约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4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法制审核的指导意见》,细化规范村(居)规民约法制审核工作。全省上下密切配合,坚持遴选推优典型引路和目标责任考核监督为抓手,认真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遴选推介活动,共制作播出电视专题片42期,遴选表彰优秀村(居)规民约110篇,评选出首届全省“十佳”村(居)规民约,推动实现村(居)规民约全覆盖,既有村(居)规民约修订率达90%以上。
(五)村务公开“亮栏行动”促民主监督。2017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规范村务公开栏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召开全省规范村务公开工作视频会议,省民政厅出台《湖南省村务公开栏基本样式和内容规范手册)》,统一部署开展村务公开栏规范工作,提出规范村务公开栏 “标准统一、样式统一、内容统一、要求统一”标准,对村务公开栏大小、标识、材质、字体、设置场地、更新管理、制作和内容设置在省级层面作了基本要求,以县为主安排财政资金、统一招标制作,到2018年上半年,全省各地共投入资金3亿多元,新建和改造村务公开栏2.3万个,基本完成村务公开栏建设任务。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重点规范村务公开内容,指导各地紧紧围绕村基本情况、村党组织建设、政策摘要、村规民约、精准扶贫、社会救助、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惠农补贴、其他等10个方面,由县市区民政牵头,组织、财政、农业、扶贫等部门参加,统一列出村务公开目录清单,乡镇(街道)指导督促村“两委”具体实施。目前,全省各县市区都已制定村务公开目录。
二、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城乡社区是人们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性工程。推进社区多元共治,提升城市幸福指数,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新课题,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正如您的提案所指出的,我省目前的社区治理成效,离各界的要求仍有差距,总体看,主要问题有:
(一)居民参与度低,自治能力不足。居民对社区知晓度偏低,对社区治理事务参与度低; 居民邻里之间大都“老死不相往来”,互助度不强。城乡社区自治的基本条件欠缺,尤其是民众的自治意识和自治能力不足;居民自治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不够,社区自治组织缺乏资金保障,自治制度没有很好推行。
(二)法制不健全,服务能力弱。相较于社区治理实践,当前的法律体系建设滞后,相关法律依据缺失,法律条文笼统,如《物业管理条例》,大部分条款不够细化,易造成物业公司违规成本较低、业主维权困难、物业对违规业主惩戒难等问题。由于财政投入少、自身创收难、集体经济弱,一些村、社区设施建设落伍陈旧、重建轻用利用效能较低、政策支持力度较弱,基本公共服务“空白村”仍旧存在。
(三)村(居)行政化,工作负担重。村(居)委会虽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层层下达的指令,几乎都需要社区最终去落实,使村、社区成为事实上的“小政府”,村(社区)要应付的创建任务多、盖章证明多、台帐报表多、考核验收多,导致村(居)委会行政化,工作压力大。
三、下步工作的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多措并举,立改立行,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创制,加强协调指导,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社区多元共治,提升城市幸福指数。
(一)加强顶层设计。我厅正商省直有关部门,计划近期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在找准问题、了解民意、分析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型社区多元共治模式的对策建议,供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决策参考。
(二)加快政策创制。目前,省级层面已制定出台《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试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我厅将加大工作力度,牵头加快《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负面工作清单》创制进度,争取尽快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依法厘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乡镇(街道)权责边界,严格社区工作准入;同时,加大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力度和智慧社区推进力度,回应基层关切,促进基层减负增效。
(三)健全机制平台。将根据工作需要,协调完善省级社区建设协调领导机构,报批成立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根据实际需要,探索建立社区多元共治新平台,精心搭建社区居民自治平台,完善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制度化渠道,优化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环境。
(四)加强典型示范。精选领导重视、工作基础好的县市、乡镇和社区,先行试点,形成以党建为引领,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物业公司、社会组织、辖区单位、社区居民等社区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型社区多元共治模式,以点带面引领推动社区治理从“政府统揽”向“多元共治”转变。
(五)加大支持保障。借鉴深圳、上海、杭州、南京等地经验,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税收减免、政策支持等有效途径,大力培育发展贴近城乡社区居民需求的公益慈善、文体娱乐和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满足居民多元化需求。同时,完善物业公司、业委会、辖区单位等其它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制度设计,让各类社会力量成为社区公共事务处理、公共服务供给的“主力军”,推动社区从“管理式”治理向“服务式”治理转变。
(六)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工作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全省上下都适应新形势,树立新理念。同时,发现培育示范带动效应强的先进典型,加强与媒体合作,积极宣传推介其好方法、好经验。
衷心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民政厅
2020年6月19日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湖南省民政厅基政处 祝林书
联系电话:0731-84502247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76号
邮政编码:4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