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49号建议的
答 复
黄凤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罗霄山片区县社会救助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综合省财政厅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社会救助是民生保障的兜底性、基础性安排。近年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作用,全省682万脱贫人口中有106.5万人通过兜底保障实现脱贫。
一、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工作指导,实现精准救助”的建议答复。社会救助工作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民政部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我厅拟于5月底下发相应政策文件,继续发挥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兜底保障对象兜住兜牢。文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一是继续保持兜底保障政策的稳定。5年过渡期内,按照中央“四个不摘”的工作要求,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脱贫人口基本生活。二是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回头看”。通过加强与卫健、乡村振兴(扶贫)、医保、残联等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对易返贫致贫人口、突发困难人口等重点人群进行摸底排查和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人员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三是落实好长效帮扶机制。落实落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8部门《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救帮扶长效机制的通知》(湘民发〔2020〕3号),分类施策,根据困难类型分别给予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救助帮扶。四是加强低收入家庭救助帮扶。我厅将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出台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全面开展低收入家庭救助帮扶工作。目前我厅以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为基础,已基本建成了全省统一的困难群众预警监测数据库,通过与相关部门定期交叉比对数据,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精准救助。
二、关于您提出的“加大资金投入,夯实精准救助基础”的建议答复。2019年,我厅安排1000万元市级核对系统专项建设资金,对基础薄弱地区、脱贫攻坚重点地区以及罗霄山片区给予重点支持。2020年,14个市州全部建成上联部省、横联部门、覆盖县市的市级核对系统,全面架构1个省级大平台、14个市级子系统、122个县级应用单元的核对平台体系。目前,郴州市级核对系统已全面覆盖所辖各县市区,有效归集近20项横向部门信息资源。各县市区通过充分运用市级核对系统,核对业务完成时间基本压缩到5个工作日,核对结果准确可靠,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了基础。
三、关于您提出的“加大资金倾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建议答复。省财政一直把社会救助资金保障放在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选项,持续加大投入,根据省级指导标准测算,全省社会救助支出中,中央和省级投入占到90%左右。同时,采用因素法分配社会救助资金,将“地方财力状况”纳入分配因素,对脱贫攻坚重点地区包括罗霄山片区给予重点支持。今年在中央财政未明确贫困县专项资金的情况下,我们仍将资金总量5%左右的资金作为倾斜因素专项分配给包括郴州4个罗霄山片区县在内的51个脱贫攻坚重点县。根据省政府关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要求,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纳入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范围,支出责任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按照要求分担,省级分担比例依据地方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等因素确定,市县承担主体责任和兜底责任。下步,我们将继续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投入,同时,指导郴州市县两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对接,确保救助对象精准认定识别,科学合理制定保障标准水平,进一步加大市县政府财政投入,切实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和兜底责任。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民政厅
2021年5月11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湖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管理局邓莹
联系电话:0731-84502294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76号
邮政编码:4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