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195号建议的答复
胡果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推广衡南屋场恳谈会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全省村(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我们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我厅收到您的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明确了牵头厅领导和承办处室,规定了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建议办理工作。一是加强沟通联系,面对面地听取意见。4月21至22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游劲民带领承办处室有关负责同志,专门到衡南县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充分听取县直有关单位和乡村两级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建议办理的工作思路。二是加强总结提炼,做好政策创制工作。联合省委组织部等8部门印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减负工作事项清单(试行)》,在“三个清单”中总结提炼衡南经验,将“健全和落实村(居)议事协商决策制度”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要采取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理事会、屋场协商、小区协商、业主协商、村(居)民决策听证、民主评议等形式,以民情恳谈日、社区(驻村)警务室开放日、村(居)民论坛、妇女之家等为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协商活动。三是加强示范培训,提升村(社区)干部协商能力。会同省委组织部等省直相关单位,专门制作《提升村(社区)治理水平促进共建共治共享专题片》,将村(社区)议事协商作为重要内容,对新一届村(社区)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全省17万村(社区)干部和123.5万村(社区)党员群众,集中收看专题教学片,组织开展学习讨论,线上线下分享了村(社区)治理经验,全面提升村(社区)党员干部群众协商意识和协商能力。四是加强宣传推介,扩大示范效应。及时对接衡阳市、衡南县民政部门,了解和掌握衡南屋场恳谈会制度建设情况,做好经验总结提炼,向省委省政府、民政部、《中国社区报》等有关单位和媒体推介。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吸纳您的宝贵建议,继续做好村(社区)议事协商工作。一是推动各市州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三个清单”的具体措施,对进一步深化村(社区)议事协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安排。二是指导推进全国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进一步探索屋场协商、小区协商、业主协商等不同协商形式,总结提炼可推广、可复制的创新经验。三是全面梳理村民小组的权责事项,深入研究屋场与村民小组的关系,推动屋场治理和小组治理有效衔接。四是继续加强与衡阳市、衡南县民政局的工作对接,跟踪掌握衡南县屋场恳谈会制度建设推进情况,及时向民政部和省级有关单位推介衡南屋场恳谈会有关工作做法。
湖南省民政厅
2021年5月19日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民政厅基政处 莫健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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