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408号建议的答复
张雪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南县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综合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等相关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殡葬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南县将殡葬改革纳入乡村振新战略实施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加强农村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县域农村公益性墓地实现所有乡镇全覆盖,殡葬改革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
近年来,全省着力推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的文明新风,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省民政厅联合省文明办、纠风办出台《关于持续深化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湘民发〔2020〕30号),要求革除丧葬陋习,提倡遗体火化和节地生态安葬。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报道,利用督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持续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正面引导与负面警醒相结合,收到良好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把殡葬改革有关工作纳入乡村文化振兴重要内容,深化精神文明教育,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培养文明行为习惯,树立绿色环保理念,在“空中讲堂——潇湘文明实践村村响”等持续播出有关内容,着力打造文明乡风、淳朴民风。
二、加强规划保障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
省自然资源厅计划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用地可申请使用。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对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所需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对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占用耕地的,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储备补充耕地指标、实施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等多种途径统一落实占补平衡。
三、加大投入提升殡葬基础设施水平
“十三五”以来,省级共投入近5亿元,扶持殡仪馆新建项目54个,改扩建项目29个,县级公益性骨灰楼新建项目27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和乡镇集中治丧场所98个,基本实现殡仪馆县级全覆盖。关于对农村殡葬改革的资金投入,省财政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已有补助政策。按照测算,一个标准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成本约在120-150万元,省财政固定补助60万元/个,约占整个公墓建设成本的一半左右。近年来,南县在推进殡葬改革中形成了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成效非常突出,省厅不仅在资金上重点倾斜而且将南县经验做法在全省进行了大力推广。2017年以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对南县殡仪馆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共投入资金1160万元。2020年,省民政厅在南县召开全省殡葬改革现场推进会,向各地推介南县经验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代表所提的“加大对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和殡葬公共服务惠民补助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的建议,我们认为可以适当优化现有资金支持方向,逐步加大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和殡葬服务的支持力度,但是应该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建设公益性墓地的条件成熟一个建设一个,防止一味上项目、铺摊子。同时,应多渠道筹集资金,发挥村集体作用,统筹交通、林业等方面资金支持公墓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民政厅
2021年5月24日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刘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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