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332号建议的答复
李诗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少数民族和欠发达地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综合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相关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养老机构设施特别是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即乡镇敬老院)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一是加强政策创制。2019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民政部、发改委、财政部下发《关于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建设的意见》后,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联合出台了《湖南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湘民发〔2019〕29号),明确通过“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提质升级一批、转型发展一批”,大力提升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2020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9号),明确“各地要在每个县选择2—4个基础条件好、辐射能力强、交通便利的乡镇,建设具备医疗护理、养老服务功能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二是加强设施建设。每年省级通过彩票公益金、地方债券资金、专项财政预算资金用于资助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争取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养老服务体系)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争取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民办养老机构项目。从2020年开始,省政府连续2年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床位建设”纳入民生实事工程,花垣县、泸溪县、龙山县等18个少数民族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建设项目纳入其中。在资金资助方面,省级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中确定的支出责任分担分类分档情况按比例予以资助,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予以倾斜。三是开展改革试点。我省长沙市、湘潭市、衡阳市等12市被纳入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我省31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四是加强队伍建设。2013年以来,为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省级每年投入600万元组织和资助市州开展养老从业人员培训,每年省、市、县、机构四级培训3万余人次。每年在省级培训名额分配和资助市州培训经费时均优先考虑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今年,又启动与长沙民政学院定向培养机制,今年将为大湘西地区培训养老服务人员50人。
二、关于具体建议的答复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三个建议,我们将在今后工作认真吸纳接收,同时做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指导编制整体规划。我厅将会加强与吉首市民政局沟通,指导吉首市民政局协同相关部门统筹规划项目,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措施,编制好本地“十四五”规划。二是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中央和省里将通过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债券资金、福彩公益金等继续实施社会兜底服务工程、骨干网建设工程等,分别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市县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项目予以资助。我厅将联合省发改委将对吉首市在项目储备、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指导,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争取资金支持。三是关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我们将指导吉首市民政局出台吸引社会力量的优惠政策,激发参与吉首养老服务的活力,同时我厅也将通过结对帮扶、引入连锁品牌机构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吉首市养老服务。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民政厅
2021年5月24日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贺榕
联系电话:0731-84502246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276号
邮政编码:4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