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586号建议的答复
唐湫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答复如下:
老有所养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也是公共财政关注的重点,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湘办发〔2016〕38号),推动相关资源要素向贫困老区优先集聚,民生政策向贫困老区优先覆盖,重大项目向贫困老区优先布局,增强经济欠发达的革命老区发展动力。在促进革命老区养老服务发展方面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研究并出台政策支持养老。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9号),进一步明确了养老服务下一步的发展方向和政策措施,是我省今后五年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指引。二是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2020年,将包括耒阳市南京镇中心敬老院在内的革命老区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纳入全省重点民生实事。今年,又将包括黄市镇敬老院在内的41个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床位建设纳入了省重点民生实事。2017年以来,资助城步县等11个深度贫困革命老区县福利院、敬老院、护理区改造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3个。三是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2018年开始,选择安化县、新化县、南县等革命老区县开展以兜底服务和农村留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建设内容的县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每个县资助200万元。四是开展安联网建设。指导攸县、平江县、沅江市等县市开展消防安全联网体系建设,实现辖区内养老机构全程监控、安全隐患实时预警。五是加强人员培训。2016年以来,省级每年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在人数安排上都向贫困革命老区予以倾斜,资助市州培训经费时优先考虑革命老区较多的市州。六是开展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将革命老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纳入《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的意见》和湖南省乡村治理三年行动(2018-2020年)及五化民政重要内容,每年通过福彩公益金支持一批革命老区进行老年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小型养老机构及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探索建立村级集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于一体的乡村养老示范点。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将革命老区的重大项目建设纳入国家发改委项目库和“十四五”项目建设规划,省级财政在项目和资金支持方面,将革命老区经济发展状况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按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分担比例,共分三档执行,省级财政分担比例按60%-80%予以倾斜。如果耒阳市有符合相关建设和改造要求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可以按规定按程序上报,我们将对符合条件的地区和机构给予支持。二是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9号)等文件要求,我省将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补助、社区养老服务运营补助、连锁品牌扶持补助等,并将各项补贴执行情况纳入2021年度全省养老服务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考核指标,督促各地将各项补贴落到实处、发放到位。三是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到2022年底前全省培训1000名以上养老院院长、10万名养老护理员和5000名以上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通过支持革命老区养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满足农民工、下岗职工、留守妇女等群体的就业需求。将养老护理人才培养列入我省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目录中,落实人才培养相关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以及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相关政策。与长沙市民政学院开展养老专业人才定向培养,革命老区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优先考虑纳入定向委培对象。
湖南省民政厅
2021年5月24日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魏柳清
联系电话:0731-84502242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76号
邮政编码:4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