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030号建议的答复
宣桔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养老事业的建议》收悉,现综合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卫健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南银保监局等相关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按照省人大重点督办建议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办理好您提出的建议,厅党组高度重视,重点做了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议办理工作,成立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从厅养老服务处、办公室各指定干部专门负责重点建议办理,组织召开2次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相关要求、时间节点和具体负责人。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省民政厅关于第0030号重点建议办理方案》,召开3次厅长专题办公会,听取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汇报,并向省人大社会委汇报建议办理进展情况。三是深入开展调研。厅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厅领导先后带队到长沙、株洲、常德、永州、湘潭、怀化、益阳等地调研农村养老服务工作;考察了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成功经验;与您一起在浏阳市调研,共同探索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模式。四是加强沟通衔接。隋忠诚副省长听取我厅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汇报,要求我们以办好重点建议为契机,补齐全省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蒋建华副厅长带队与您见面,共同探讨了农村养老发展模式和今后发展方向。五是强化办理实效。积极对接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医疗保障局等会办单位,推动出台相关政策,着力破解农村养老服务发展难题。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和组织领导”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和组织领导。一是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成立了由省民政厅牵头,20多个厅局委办组成的湖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强化统筹规划布局。先后出台了《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湖南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等文件,将农村养老服务相关内容写入我省国民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三是推进标准化进程。成立湖南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台省级养老服务标准13项,指导支持省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11个,资助20多个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四是保障土地供应。省自然资源厅督促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配合,组织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并在镇、乡、村庄规划中妥善安排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对老龄人口占比较高和老龄化趋势较快的地区,适当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比例。在安排市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要求各地优先保障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等民生项目用地,落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资源、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降低养老服务机构运行成本。
下一步,根据您的建议,主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十四五”规划编制。对标对表,将重要工作、重大制度、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纳入当地国民经济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二是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定时商议解决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形成部门合力,共同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三是出台落实相关政策,尽快出台《关于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配合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等部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农村养老服务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议的答复
“十三五”以来,全省通过完善政策、激发活力、增加供给等方式,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一是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民营养老机构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40多个,涵盖用地、税费减免等涉及养老服务所有基本领域,较好的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二是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活力。各级政府和部门不断完善设施建设、机构运营、队伍建设、金融支持等政策,发展民办养老机构467家,床位近7万张,出现了一批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养老服务品牌。深入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撬动社会资本43亿元,带动30家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床位3.8万张,并推动一批社区居家骨干网建设。积极引进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参与养老服务,探索“物业+养老”、智慧养老、旅居养老、森林康养等多种服务新业态,丰富了养老服务供给。三是老年人福利政策全面落实。全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高龄老人津贴和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贴等制度,覆盖目标人群近100万人。
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细化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现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国有资本、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养老领域,推动国有疗养机构转型为养老机构,积极推动国资国企和品牌机构连锁运营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实现品牌化、连锁化和专业化发展。同时,督促各级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津贴;实施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解决他们的日常生活难题。
三、关于“规划建设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和日间照料中心,设立专门老年人就餐食堂,并配备相应的健身、娱乐器材设施”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我省着力夯实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一是建设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2018年以来,省级以上共投入近30亿元,累计建设区域性中心敬老院108所,护理区改造175个,截止2020年底,全省共有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103所,敬老院1833所,全省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将近40%,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能力水平得到有效加强。二是建设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在31个县市开展省级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推进全省建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1.6万个,有效提高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可及的养老服务。三是探索创新互助模式。各地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模式,逐步形成了“党建+养老”“志愿+养老”“社工+养老”等互助养老模式,逐步解决农村老人关注的康复护理、人文关怀、日常生活等问题。
下一步, 我们将持续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行动,到2022年,实现县市区有1所以上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老年福利院)全覆盖,县域范围内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比50%以上。按照“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原则,大力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到今年底,村级养老互助设施覆盖率达到30%,到2025年,街道(乡镇)范围内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率达到60%。
四、关于“重视空巢老人、失独老人”建议的答复
督促各地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落实“乡镇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应优先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的规定,尽可能为“失独”老人提供低偿、优质的服务。2018年,我厅联合省直8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省级建立全省留守老年人管理服务平台;县、乡镇依托省级平台建立农村留守老人信息21万余条;乡镇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对辖区内留守老人进行全面摸底和定期排查,准确掌握农村留守老年人家庭结构、经济来源、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等基本信息,做到了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探索“农村老年协会+农村留守老年人”等模式,长沙市实现邻里一日一看、协会一周一探、党员干部联系人一月一访、社工一季一谈;常德开展“牵手行动”,组织市直单位干部与困难留守老人牵手结对,让农村留守老人共享和谐幸福生活。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在充分论证的情况下,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专门的“失独老人养老服务机构”,以更好地为失独老人服务。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巡访制度,建立乡镇党委统筹指导、村党组织负责实施的关爱机制,组织村组干部和在家农村党员,就近就便、分片包干,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开展定期巡访,及时了解或评估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和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更新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及时为留守老年人提供相应援助服务,构建巡访、关爱、服务体系,实现农村老年人“生活有人问、困难有人帮、生病有人理、应急有人管、孤独有人陪”。力争到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率达到100%。
五、关于“加快人才培训,为社会养老服务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我们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推进养老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不断建立健全省、市、县、机构四级培训体系,实施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省级财政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市州开展培训,全省每年培训养老从业人员1万余人,有效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定向委培就业计划,建立15个以上省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今年与民政学校合作,为大湘西地区培养50名学历教育养老服务复合型人才。二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省人社厅按国家部署从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提取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专门用于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明确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养老护理等就业技能培训。各级人社部门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适用的技能人才。对列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养老护理员等213个工种,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政府给予中级工每人每年4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补贴。三是提高福利待遇。省人社厅将养老护理员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纳入我省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其培训补贴标准按目录公布标准上浮10%。指导各地建立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政策,湘潭市、娄底市、郴州市、常德市等地制定并实施了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长沙市设立养老护理员节。省民政厅联合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组织两届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优胜选手被授予“湖南省技术能手”“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湖南省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有效提高了养老护理员归属感和荣誉感。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健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推进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专业教育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继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加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上岗入职培训和定期培训,持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制定社会化培训评价工作政策措施,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机制。二是大力建设养老护理员队伍。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到2025年底前,培养培训10万名以上养老护理员。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促进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的合理流动。三是大力培养为老服务社工队伍。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加大资金和资源支持。开展为老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社会工作者的技能水平,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强、方便可及的服务。四是建立为老志愿服务队伍。引导各类养老机构根据需要设置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岗位。积极扶持发展各类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引导全社会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养老服务。大力培育农村老年协会、农村社区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强化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六、关于“引导老年人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建议的答复
省卫健委坚持以老年人健康为中心,积极引导老年人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并将宣传教育与义诊活动有效结合,着力提高老年人健康养老质量。各地积极发动医护人员参与老年健康宣传周、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世界安宁疗护日等宣传活动,全省共举办健康讲座200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万份,为60余万老年人提供了义诊和健康咨询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领导作用,将孝亲敬老工作纳入乡风文明建设主要内容,增强村规民约对家庭赡养义务的道德约束,倡导孝亲敬老风尚,营造敬老爱老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发挥省老龄办的职能作用,继续开展“敬老月”“老年人健康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协调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共同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
七、关于“规范和细化融资政策,便利养老机构融资”建议的答复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引进和培育品牌化养老机构来湘发展,推动省政府与泰康保险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打造的湖南省首个高品质医养融合社区——“泰康之家·湘园”已于2019年3月27日开工。同时,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引导全省保险机构积极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出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保险产品,支持全省养老产业发展。湖南银保监局积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创新保险产品,探索保险产品与养老规划结合的新模式,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积极发展老年人意外保险,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同时,引导公司下沉保险服务重心。鼓励公司到偏远地区设立机构或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农村保险服务的覆盖广度和服务质量,为农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养老保险服务。截至2020年底,保险基础服务已覆盖湖南全部乡镇,全省投向养老服务业的贷款余额逾40亿元,据不完全统计,投向农村养老服务业贷款余额1.37亿元,授信额度超过4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一是开发更多符合养老服务发展需求和适合老年人的金融信贷产品。二是积极引导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投入养老服务发展。三是细化落实相关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八、关于“加强对农村养老工作的领导,完善管理制度建设,把农村养老工作纳入政府绩效工作考核内容”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指标纳入建成小康社会指标监测、重点民生实事、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和绩效考核,全省基本建立起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和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研究养老服务问题,长沙市、株洲市等市县将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书记工程”或“一把手”工作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农村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到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相关考核评估工作之中,推动形成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合力。同时,聚焦失智失能和特殊困难老年人,聚焦基本养老服务,形成县(区)有“院”、镇(街)有“中心”、村(组)有“点”的农村养老设施网络,构建兜底养老政府主导,互助养老村民自治,社会养老产业推进的全方位、综合性、多元化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体系。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民政厅
2021年8月18日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湖南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贺榕
联系电话:0731-84502246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76号
邮政编码:4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