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708号建议的答复
莫益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升农村困难老人健康养老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综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医疗保障局、省卫健委、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按照省人大重点督办建议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办理好您提出的建议,厅党组高度重视,重点做了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议办理工作。成立由曹忠平厅长为组长,蒋建华副厅长为副组长,厅办公室、养老服务处、法规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从厅养老服务处、办公室各指定一名干部专门负责重点建议办理。组织召开2次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相关要求、时间节点和具体负责人。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省民政厅关于第0708号重点建议办理方案》,明确办理步骤、办理要求、办理时间节点和办理任务图,召开3次厅长专题办公会,听取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汇报,并向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汇报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在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方案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办理程序,严把时间关、质量关、实效关,确保办理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深入开展调研。厅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厅领导先后带队到长沙、株洲、常德、永州、湘潭、怀化、益阳等地调研农村养老服务工作;考察了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成功经验;养老服务处与您一起在益阳市调研座谈,共同探索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模式。四是加强沟通衔接。隋忠诚副省长听取了我厅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汇报,要求我们以办好重点建议为契机,补齐全省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蒋建华副厅长与您见面,共同探讨了农村养老发展模式和今后发展方向。五是强化办理实效。积极对接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医疗保障局等会办单位,推动出台相关政策,着力破解农村养老服务发展难题。
一、关于“完善农村困难老人健康养老服务机制”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一是完善政策体系。相继出台《湖南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湖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湖南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民营养老机构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40多个,明确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要重点为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二是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31个县市开展省级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推进全省建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1.6万个,有效提高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可及的养老服务。三是探索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模式。各地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模式,逐步形成了“党建+养老”“志愿+养老”“社工+养老”等互助养老模式,逐步解决农村老人关注的康复护理、人文关怀、日常生活等问题。四是实行医养结合。探索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深度合作,推广长沙县果园镇农村“两院合作”模式试点,由敬老院提供场地,卫生院配置医疗设备和派出医生、护士,在敬老院设置科室,负责敬老院老人的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并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卫服务。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机构四级培训体系,实施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省级财政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市州开展培训,全省每年培训养老从业人员1万余人,有效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省人社厅按国家部署从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提取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专门用于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明确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养老护理等就业技能培训。各级人社部门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企业职工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政府给予补贴,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适用的技能人才。对列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养老护理员等213个工种,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政府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中级工每人每年4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省人社厅将养老护理员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纳入我省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其培训补贴标准按目录公布标准上浮10%。六是鼓励社工志愿者服务队伍参与养老服务。开展“禾计划”基层社工站项目,全省建立2071社工站,4000多名专业社工人员从事养老托育服务等工作。引导志愿服务形式参与留守老人关爱、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鼓励社会力量和慈善组织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供免费服务、捐赠日常生活用品。
下一步,我们将主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出台政策。尽快出台《关于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配合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等部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农村养老服务健康高质量发展。二是建立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巡访制度。建立乡镇党委统筹指导、村党组织负责实施的关爱机制,组织村组干部和在家农村党员,就近就便、分片包干,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开展定期巡访,及时了解或评估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和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更新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及时为留守老年人提供相应援助服务,构建巡访、关爱、服务体系。实现农村老年人“生活有人问、困难有人帮、生病有人理、应急有人管、孤独有人陪”。力争到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率达到100%。三是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行动,到2022年,实现县市区有1所以上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老年福利院)全覆盖,县域范围内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比50%以上。按照“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原则,大力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到2025年底前,培养培训10万名以上养老护理员。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促进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的合理流动。五是大力培养为老服务社工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加大资金和资源支持。开展为老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社会工作者的技能水平,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强、方便可及的服务。引导各类养老机构根据需要设置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岗位。积极扶持发展各类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引导全社会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养老服务。
二、关于“加大财政对农村老人健康养老的投入力度”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主要做了如下工作。一是提高农村养老金。据省财政厅答复,2020年,中央和省分别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人.月,我省达到113元/人.月,位居中部六省第一。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不含补缴年限)的,每增加1年缴费,每月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2元。二是保障农村特困供养机构运转。省财政每年安排4200万元,由市县统筹,对乡镇敬老院运转给予补助。各地通过公益性岗位、发展院务经济等方式保障养老机构运转。三是提高困难老人医保报销比例。据医疗保障局答复,农村老人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不低于200元。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医疗机构级别越高,住院起付标准越高、报销比例越低,从政策上引导参保人员在基层就医、就近就医,更加充分利用基层医疗服务。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统一并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达到60%以上。统一了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补偿限额最高为30万元。落实困难群众倾斜支付政策,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大病保险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1.97%,实际报销比例58.12%。在脱贫攻坚期内,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功能,农村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综合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6.39%。
下一步,极据您的建议,省财政厅将会同省医保局研究,提高农村困难老人在疾病诊疗方面的医保报销比例,放宽医保在农村困难老人卫生健康消费方面的报销范围。医保部门将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撑能力,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稳步提高各类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加强医保药品目录管理,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创新医保经办服务方式,为农村困难老人医保报销提供更加便捷、更加优质的服务。同时,关闭一批设施破旧、入住率不高、无法正常运转的敬老院,集中财力、人力建好管好中心敬老院,确保其正常运转。
三、关于“大力营造关爱农村困难老人养老的社会氛围”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我省主要通过以下几项工作营造敬老爱老氛围。一是纳入相关考核。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指标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监测、重点民生实事、乡村振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和绩效考核,全省基本建立起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和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研究养老服务问题,长沙市、株洲市等市县将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书记工程”或“一把手”工作推进。二是加强权益保护宣传。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引入专业机构,持续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机构、进社区、进小区、进家庭等“六进”宣传活动。发动市县民政部门于6月份集中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强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普法宣传,加强风险警示,引导理性维权,共同守护美好生活。通过电子宣传册和“新湖南”新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大众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特点和防范措施等知识,切实提高群众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三是开展评比表彰。积极开展养老服务评比表彰,2020年,全国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表彰工作,我省共有57个集体、83名个人获评第三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将农村养老服务继续纳入各项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全面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健康发展。同时,将孝亲敬老工作纳入乡风文明建设主要内容,增强村规民约对家庭赡养义务的道德约束,倡导孝亲敬老风尚,营造敬老爱老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民政厅
2021年8月18日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湖南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贺榕
联系电话:0731-84502246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76号
邮政编码:4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