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47号建议的答复
张薇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培养和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综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相关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放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政策
我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文件的出台,是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基础上,经过深入基层调研,结合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定的,基本符合全省实际。2021年5月,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政策进行了完善,出台《关于切实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21〕12号),对部分儿童生父母失联无法认定的复杂情形,提出可采取“个人承诺+邻里证明+村(居)证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验+县级民政部门”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认,进一步扩大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范围。
二、关于推动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向培育教育、实现全面发展转变
教育、民政、财政等部门高度重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教育工作。目前,我省已经建立起国家资助为主、社会捐助为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时给予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优先资助,所有在校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均按要求享受了“两免一补”政策。2021年,全省学前教育入园补助金共计发放2.43亿,资助48.54万人次;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共计发放9.34亿元,资助238.8万人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已全部得到资助。为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对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学籍比对,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应学尽学。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儿童福利机构包括慈爱园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和队伍建设
近年来,我省积极支持各地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推动完善儿童福利服务设施,为关爱服务儿童提供支撑。“十四五”期间,全省将继续重点指导和支持一批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完善养育、康复、医疗、特教及开展家庭式养育等所需设施设备,提升孤弃儿童集中养育专业化水平。为提升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服务水平,2016年以来,连续举办多期儿童福利机构业务培训班,今年计划继续开展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培训班。对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我省事实无人抚养保障文件中明确,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参照“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由当地彩票公益金资助,对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孤儿助学补助到人,为我省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要求,建议可经过学生本人同意后,由机构保管卡折,定期发放助学补助。
四、关于进一步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省级财政配比
对将集中养育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500元/人·月的建议,民政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认真研究。2018年以来,我省已经2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儿童生活需要、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上涨情况,科学测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适时进行调整。
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4月27日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 张雪芬
联系电话:0731-84502255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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