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81号建议的答复
周铖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对于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不断提升农村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很强借鉴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和成效
农村养老是农村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民政部门主动履职,财政全力支持,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大力协调、统筹推进,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设施供给不断强化,发展思路不断拓展,关爱巡访有效增强,有效回应社会需求,取得不错成效。
(一)强化制度保障。民政部门提请省政府制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80号),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湘民发〔2021〕25号),将农村幸福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作为文件重要内容。卫健部门提请省政府制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86号),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就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全科医生培养、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等工作先后出台了30多个文件,初步构建了医养结合政策体系。
(二)加强设施建设。持续开展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四个一批”三年行动,推进具备照护功能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和护理区改造。“十三五”以来,全省上下投入近200亿元,建成市县老年人福利机构103所,区域性中心敬老院158所,护理区改造200余个,建成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床位15.6万张,护理床位5.8万张,农村养老服务设施1.6万个。省卫健委联合发改、民政等部门,积极申报“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行动项目,农村医养结合等项目进展顺利。
(三)落实福利补贴制度。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不断提升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全省21.8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享受基本养老服务补贴,71.7万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2500多名百岁老人领取长寿保健补贴。
(四)完善关爱机制。全省普遍建立了以乡镇政府和村(社区)为责任主体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和关爱机制。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对辖区内留守老人进行全面摸底和定期排查。组织村组干部和农村党员,发动农村妇女、低龄健康老年人,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开展定期巡访,积极为高龄老人和居家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送餐、助洁和心理慰藉等志愿服务,构建巡访、关爱、服务体系。
(五)创新发展模式。推动县市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成就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如湘潭县“党建+莲湘颐老”模式,攸县“长者之家+社区驿站”模式,双牌县“养联体”模式,涟源市“屋场养老”模式等,逐步解决农村老人关注的康复护理、人文关怀、生活照料等问题。
二、下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围绕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幸福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从规划布局、丰富服务、医养结合、队伍建设等方面着力,加快建设农村养老服务体系,让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一)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继续推进县级示范性特困供养人员服务机构建设,全面推进“空白县”示范性特困供养人员服务机构建设和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改造。到2025年底,每个县至少建有1个标准化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满足中、重度老年人集中养护的需求。大力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城镇化地区则以片区为单位,建设综合型的养老服务中心,与居村层面的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形成链接网络,满足轻、中度老年人就近照护的需求。全面推广老年人互助养老点建设。到2025年,纯农地区村组互助点实现全覆盖。
(二)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建立农村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指导各地制发本地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等适宜服务。发展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农村公共服务机构、便民服务设施、商业服务网点辐射周边社区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发展互助养老服务。坚持“政府主导、村级为主、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原则,依托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工站等,探索设立“时间银行”运营中心,提供邻里互助、社区互助、老老互助等养老服务。完善农村困难老年人关爱机制。探索建立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清单制度。到2022年,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100%,失能老人社区帮扶率100%。推进适老化建设。到2025年,全省完成8万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省政府将2万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纳入了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
(三)继续大力推进农村医养结合发展。一是支持农村养老机构、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毗邻而建。推进农村养老机构、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立协议合作关系,开通双向转介便捷通道;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居家老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二是推动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三是深入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四是充分发挥老龄委(老龄办)的职能作用,继续开展“敬老月”“老年人健康宣传周”“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乐享银龄敬老活动”等宣传活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协调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共同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
(四)壮大农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指导各地组织开展“培训服务进家庭活动”,对失能失智老人家庭照护者进行入户辅导培训,建立起一支具有一定照护技能的家庭照护者队伍。发展和培育一批由农村党员、社工、留守妇女、低龄健康老年人组成的为老服务志愿队伍。同时,引导社会组织在提供志愿养老服务和组织互助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完善省、市、县、机构四级培训机制,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建设力度,定期定量培训职业养老院长、养老护理员、老年社工、老年评估师等专业服务人员。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专业养老服务队伍到农村发展养老服务。同时,通过组织养老护理员培训竞赛、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补贴制度等提高护理人员薪酬待遇,激发人才队伍活力。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5月7日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贺榕
联系电话:0731-84502246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76号
邮政编码:4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