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307号建议的答复
曾令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全省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您立足我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实际,提出的突出政府主导、坚持规划引领等建议对于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省民政厅认真研究吸纳。现综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 、省工信厅、省卫健委等单位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按照省人大重点督办建议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办理好您提出的建议,厅党组高度重视,重点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议办理工作。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厅长为副组长,厅办公室、养老服务处、法规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从厅养老服务处、办公室各指定一名干部专门负责重点建议办理。曹忠平厅长、蒋建华副厅长分别主持召开厅长专题办公会,专门听取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汇报,明确相关要求、时间节点和具体负责人。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省民政厅关于第0307号重点建议办理方案》,明确办理步骤、办理要求、办理时间节点和办理任务图,召开3次厅长专题办公会,听取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汇报,并向省人大社会委、联工委汇报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在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方案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办理程序,严把时间关、质量关、实效关,确保办理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深入调研沟通。4月28日,蒋建华副厅长带领厅办公室、养老服务处负责同志前往郴州市与曾令令代表见面沟通,一起调研郴州市居家养老工作,并召开座谈会,专题报告全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共同探讨今后发展方向,有效增进了理解、形成了共识。四是强化办理实效。积极对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 、省工信厅、省卫健委等会办单位,推动出台相关政策,着力破解养老服务发展难题。《“十四五”期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即将出台,《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基本规范(草案)》也已在网上征求意见。长沙市、郴州市出台了《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湘潭市启动《湘潭市养老服务条例》地方立法工作。
一、关于对“突出政府主导,强化居家养老服务保障”的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机构、社区、居家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居家养老服务部门合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提出要“强化政府主导责任,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管职责。”2021年,我省出台的《湖南省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大力推进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到2022年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目前,省市县建立了养老服务体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商议养老服务重大问题,民政部门积极参与新建住宅小区建设的规划和验收等环节,部分民政局成为当地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二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我省积极配合民政部“金民工程”填报工作,全省已建成养老服务信息呼叫平台137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10个,已有29个县市区建成县域安联网,其他地区正在逐步铺开。工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民政部、卫生健康委《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先后推荐株洲市、长沙县等9家单位入选国家级试点示范单位,通过支持企业创新,培育了4家企业产品及服务入选三部委“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并搭建了一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为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搭建起“互联网+”技术氛围支持。同时,支持一批智慧健康养老企业项目,增强了企业服务智慧健康养老能力。三是加大财政投入,推进居家养老全面发展。“十三五”期间,我省12个市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争取试点资金31875万元,试点城市个数和争取资金均排全国第一,全省各级共投入资金4亿多元,促进了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长足发展。“十四五”期间,民政部、财政部实施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我省衡阳市、郴州市、邵阳市、常德市先后纳入试点城市,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8199亿元,用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支出。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仅靠政府投入无法完全满足社区居家养老需求,仍然存在一定问题,如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完善,部门信息共享不够及时;养老服务设施配齐配建工作进展缓慢;现有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利用率不高,便民作用发挥不明显;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积极性不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齐居家养老服务短板。一是充分发挥现有养老服务体系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定期商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更有力的部门合力。二是充分发挥现有养老服务平台作用,不断建立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使之真正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服务。三是拓宽社区居家养老资金筹措渠道,按照“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家庭主责”的原则,遵循多元化的道路,广泛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开辟国家、社会和家庭的多元筹资渠道,建立社会筹资和政府资金支持相结合的多层次的资金支持机制,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养老服务需求,完善财政资金投入结构,促进我省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
二、关于对“坚持规划引领,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议的答复
一是加强规划布局。2020年,我省出台《 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59号)提出要推进闲置资源提升转化工程,全面清理城镇废弃厂房、基层政府和事业单位调整后腾出的办公用房、转型中的公办培训中心和疗养院、学校、社区用房等闲置资源,对适合开展养老服务的,根据统筹规划布局要求,优先用于养老服务设施。2021年,我厅出台的《湖南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城市地区“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并将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相关工作纳入省政府“养老服务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指标。部分市县制定了养老服务专项规划,并写入“十四五”整体规划。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38号),将《城乡养老与康养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列为市县级优选类专项规划。同时,明确要求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中应落实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和布局。二是加强设施配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湖南实际,增设老旧城区改造建筑标准,加强适老化和无障碍设计。出台《湖南省城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全域推进适老改造。严格执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等国家技术标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标准的设计、施工、培训,强化标准实施情况的审核验收。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湖南省建设用地指标(2021年版)》,明确敬老院、老年养护院、养老院等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一般应单独成宗供应,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3公顷以内。鼓励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兼容建设医卫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5公顷以内。2020年起,改革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实行省级统筹和按项目配置,下一步将结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综合养老服务设施项目轻重缓急、营利性质和库存指标数量等,统筹保障其合理的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原则上市县在建设用地报批时承诺一年以内供地的,准予配置。三是加强提质升级。综合利用养老机构和闲置房屋等资源,建设成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目前,全省已建成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5400余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700余个,农村幸福院、村级养老服务设施约1.3万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不断提高。
我省虽然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闲置资产因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养老服务设施无法完善消防审验等相关手续,不利于全面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各地对“四同步政策”重视程度不一,部分县市区未能完全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的“四同步”政策;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较为单一,难以提供丰富全面的养老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会同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出台完善相关规划,在中心城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齐配建整改专项行动,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配齐配建政策。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建设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和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落实“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推进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在中心城区,大力建设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和带护理型全托床位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在农村市县,新建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必须具备养老服务中心功能;推动空置敬老院改造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三是抓住老旧城区改造工程机遇,置换配齐养老服务设施,已建小区要按规划置换或腾出养老服务设施,落实新建小区“四同步”政策,按每人0.2㎡或每百人20-30㎡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是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推动老年人助餐服务“小快灵”立法,建立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丰富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和内容。
三、关于对“注重鼓励引导,激发居家养老服务活力”的建议的答复
目前,各部门虽广泛组织开展培训,但培训内容较为单一,涉及居家养老服务较少;全省还有部分市县未建立落实养老从业人员激励措施,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认同度不高;各地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力度不够,优惠政策实行不全面。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一是制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运营政策举措,增强家庭照护能力。二是细化家庭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上门标准,并至少完成13.6万户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三是进一步完善现有培训体系,拓展培训内容,强化居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专业建设和产教融合,建立湖南省智慧健康养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支持院校与优质社会办养老机构合作建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职教集团(联盟)。四是推广督促各地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津补贴制度,提高养老从业人员待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五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的主体责任,落实监护人对孤寡老人的监护责任。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8月8日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贺榕
联系电话:0731-84502246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76号
邮政编码:4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