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067号建议的答复
符家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吉首市殡葬改革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综合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资金支持方面的答复。省民政厅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湘西州吉首市的殡葬改革工作,全程指导湘西州殡葬改革政策制定和吉首市殡仪馆的回购工作,持续大力度给予吉首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扶持,2018年以来,分5批次从福彩资金、债券资金中支持殡仪馆建设2080万元,支持吉首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100万元,共计支持2180万元。近年来,吉首市殡葬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殡葬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但是农村殡葬设施非常薄弱,省民政厅将重点关注,只要项目条件成熟将优先安排奖补资金。
二、关于农村殡葬用地方面的答复。根据《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等政策要求,陵园公墓类项目建设不属于符合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有限人为活动情形,不满足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条件。为合理保障殡葬设施规划选址,省自然资源厅正在指导市县编制乡镇规划,要求各地加强科学论证,统筹协调,保障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殡葬用地,加快推进用地用林“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推动用地审批“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进一步提升审批效能;加强数据共享,将各类管控图层叠加集成自然资源“一张图”,为项目选址提供智慧选址服务。
三、关于殡葬用林地方面的答复。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办理,从受理到文书送达平均办结时间为6-7个工作日,但《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与现实需求存在诸多不适应,殡葬项目落地难问题,省林业局与省直相关部门多次对接,并在参与国务院相关调研座谈时作了涉林殡葬项目问题专题报告,提出了从国家顶层设计方面解决此问题的建议,省民政厅也多次以书面的形式向民政部提出修改《殡葬管理条例》的报告,都在全力争取殡葬项目的涉林要素保障工作落实。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进一步担当作为,主动加强对民政部、省委省政府的请示汇报和省直部门的沟通衔接,推动您建议中的有关问题争取从国家层面、从政策制度层面根本解决。
湖南省民政厅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