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580号建议的答复
张湘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省农村养老服务支持的建议》收悉,重点建议交办后,厅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厅党组会议,深入讨论研究代表提出的具体问题,建立厅领导领办制度,明确重点建议由黄东红厅长领办、蒋建华副厅长牵头,厅养老服务处具体负责,为建议办理提供了组织保障。3月27日,黄东红厅长带领厅办公室、养老服务处负责同志前往株洲市与您见面沟通,一同调研株洲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并召开座谈会虚心听取您的意见,共同探讨今后发展对策。5月,我厅根据您的建议起草了答复意见,并进一步根据您的建议进行修改完善。现将我厅意见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完善三级设施体系”“加大养老服务保障资金支持”“强化政策保障,发挥村级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功能”等方面的建议,十四五”期间,我省确定了打造“城市和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两张图和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一幅画”的总体规划布局,近年来我们紧盯农村养老服务这一张图,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这一目标,不断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夯实三级网络,农村养老“拓面增能”。一是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近年来,我省围绕兜底养老、基本养老、普惠养老等三个方面,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个层级,分层分级分类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建立以失能失智集中照护中心、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为主体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目前,全省建成养老机构1756所,其中公办机构1216家(市县福利院、福利中心117所、敬老院1099所)、床位总数11.29万张,入住老人6.97万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20341家,覆盖率73.3%,大大提升了兜底保障供给水平和集中照护能力。二是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审验达标全覆盖。从2020年开始,每年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全省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三年来,厅领导每个月下沉机构开展督导,每年省、市、县三级组织地毯式全覆盖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明查暗访4次以上,关闭存在安全隐患的民办养老机构近200家,敬老院近600家。2023年,分管副省长亲自部署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审验达标行动,各地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参与的消防未达标养老机构审验工作推进机制,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超过10亿元用于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质升级,此外通过养老机构消防审验“一事一议”制度等,推动全省所有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达标和300多家因历史遗留问题不能线上审验的农村敬老院完成消防审验,2023年实现所有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全部达标,养老机构重大消防隐患全面清零。三是创新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一方面,加快推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等公共平台或整合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幸福屋场、农民自建房等现有场所配建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建成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20464家,覆盖率达74.6%。另一方面,推动40多个市县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养老服务模式。扎实开展农村老人关爱帮扶和老年助餐服务等,重点对农村留守老人、空巢独居、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等提供免费专业的养老服务,确保对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每月探访巡视全覆盖。如永州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动员培训百余名“五社”人员,直接为200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入户健康关爱、精神慰藉、生活需求等探访关爱服务;衡阳市依托村部建立养老驿站,实现集中照护养老、志愿服务助老、文化活动孝老“三轮并驱”等。
二、强化资金保障,助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一是提高特困人员生活费和护理费标准。“十四五”以来,持续提升特困人员生活供养和护理标准,省政府连续7年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逐年加大投入,全省级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由2018年的470元/月、4098元/年提高到2023年的657元/月、5849元/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2018年的7543元/年、4987元/年提高到2023年10334元/年、7235元/年。全省平均最低工资标准从2017年的1335元/月提高到2023年的1740元/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相应得到提高。二是提高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占比。在财政资金吃紧的情况下,2023年省级层面共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7.1亿元用于养老服务,较2022年增幅超过30%。其中,中央、省级共安排4.8亿元用于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社区居家、适老化改造、人才队伍、老年人福利等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2.3亿元用于普惠养老城企联动项目和社区居家骨干网建设。此外,首次将各地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占比纳入省政府真抓实干考核指标,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养老服务在民生支出中的占比。三是加大偏远地区公办养老机构运转经费补助力度。每年省级财政预算4200万元用于支持公办养老机构运转,我厅将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作为一个重要因素,对经济欠发达的二、三档县市区和1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予以适度倾斜和重点支持。同时,将公办养老机构运转经费纳入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指标,推动各级财政按照不低于3000元/人的标准配套工作经费,确保偏远地区公办养老机构健康持续运行。
三、加大政策保障,发挥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功能。一是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阵地建设。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南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省民政厅等10部门关于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内容、数量和功能等,从政策层面推动引导各地加快建设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互助养老服务点。同时,指导农村“关停并转”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积极转型成乡镇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或农村日间照料中心、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等。此外,依托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农村老年助餐服务点,扎实推进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目前累计投入资金6000余万元,建设老年食堂、养老助餐点或老年餐桌等专项养老助餐服务设施近400处,月均服务人次约24.3万人次,覆盖人数约40万人。二是加强村级日间照料中心从业人员培训。2023年联合省发改委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省级财政每年列支1000万用于养老机构、农村日间照料中心、互助养老服务站点等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同时,鼓励各地制定实行岗位补贴、一次性入职补贴等,目前全省有10个市州实行了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或一次性入职补贴。此外,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志愿队伍,探索农村为老服务志愿者参与模式,鼓励各地将公益性岗位向农村养老服务倾斜。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针对农村老年人家门口养老需求,鼓励乡镇敬老院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将服务对象扩展到农村高龄、残疾等老年人。指导乡镇敬老院开展居家上门延伸服务,让农村养老服务更具可及性、便利性、延展性。同时,引导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民间资本等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将村级日间照料中心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免费或低偿提供其运营管理,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运营好的村级日间照料中心给予一定的奖励,不断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和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品质。
目前,农村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且养老服务资源明显弱于城市,您针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不足、服务供给不足的现状,提出要加大对偏远县市区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提升偏远县市区养老服务兜底保障能力,这些建议非常精准,也是目前我省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加强农村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管理和效能发挥是我们当前及今后一个阶段的重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做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科学规划建设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各地结合乡镇敬老院“关停并转”等工作,做好乡镇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将敬老院转型升级为集中供养、行业指导、信息服务、技能培训、能力评估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平台,为辖区内所有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加大推动100个农村老年助餐点建设重点民生实事实施力度,支持各地利用基础设施较好的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增设老年食堂、医务室、公共浴室等服务设施,为农村老年人就近集中提供助餐、助医、助洁、助浴等养老服务和探访关爱服务,满足偏远地区农村老人不离乡、不离土的养老需求。二是加大农村养老服务建设资金保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文件以及具体扶持政策,开展县域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行动,并按照100-150万/个/年予以支持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对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或改造、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养老从业人员培训、互助服务和上门服务等,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注入新动力。持续提高偏远地区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护理费标准和公办养老机构运维经费,争取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资金项目支持,加大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三是夯实村级日间照料中心功能。深化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积极推动邵阳、娄底和永州、岳阳等地面向农村特殊困难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上门服务等工作,加快完成3万户适老化改造任务,为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便利。推动以农村公共服务机构、村民闲置用房、农村幸福院等为依托加快建设村级日间照料中心,并开展老年助餐和其他互助养老服务,为农村居家老年人提供日间娱乐和居家照料等服务。四是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立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和养老服务人员培养培训、保障激励、监督监管等制度,鼓励各类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提供集中培训、送教上门、轮岗轮训等服务。将农村留守妇女、有劳动意愿的低龄老年人、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员纳入养老护理员培训,引导低龄老人以志愿形式积极参与农村养老照护服务。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民政厅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