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浏览|

首页>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679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5-166453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5-10-11 16:41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679号建议的答复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0679号建议的答复

王晚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湖南省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综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相关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津贴补助对象和标准,建立岗位津贴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待遇水平,主要是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健全政策支撑体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省发改、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进一步明确津贴补助、职业技能、激励保障等任务计划。二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与人社、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机制,协同推进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职业化水平、专业人才培养、养老服务人才褒扬等工作,研究解决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20253月召开了全省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与省委社工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11个厅研究具体落实举措。三是推动津贴补助实施地方试点目前,湘潭市、娄底市、郴州市、常德市等地已率先制定并实施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以湘潭市为例,该市对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技能等级的养老护理员,分别给予每月300元、500元、800元的岗位补贴。四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推动养老服务领域专业技术职称与职业技能等级贯通互认,逐步打破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壁垒。目前,全省已认定4家技工院校、30家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近三年累计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4.51万人次,为建立岗位津贴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机制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一是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细化人才引进、培养、激励等配套措施。强化对现有政策的解读与执行监督,确保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待遇、职业发展等保障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健全配套措施。参考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研究制定我省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具体举措。进一步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建立政策落实督导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与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联系,定期会商,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难点问题。

二、关于建立应届生从事养老服务可享入职奖励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工作,特别是积极鼓励引导相关专业的应届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一是人才培养方面。不断推动全省职业院校着力提升专业办学水平,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和质量。调整优化老年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等养老服务类相关专业布局,支持各级各类院校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开办老年服务相关专业。截至2025年,我省高职院校建有老年保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护理、中医养生保健等相关专业点 72 个,在校5.3万余人;43 所中职学校开设了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专业,在校学生 1.3 万余人。二是就业促进方面。加快推动政策落实见效,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对新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给予入职补贴",部分市州已逐步探索实施养老护理员入职支持政策。推动湘潭、娄底等地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其中湘潭市对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给予3000-5000元入职补贴。

下一步,一是完善应届生就业激励政策。在政策制定上,将重点细化对应届毕业生的入职奖励标准,推动更多市州出台专项政策,扩大应届生入职养老服务奖励的覆盖范围。二是强化人才培养就业衔接。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扩大"订单班"规模,共建实训基地和教学资源。支持院校与机构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在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增加养老服务职业宣传,组织养老服务机构进校园开展专场招聘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适配度。

三、关于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的建议

在养老护理员津贴政策的宣传推广工作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政策宣传方面。每年,通过全省民政系统工作会议和养老服务工作会议等形式传达相关政策要求,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在省民政厅官网开辟了专栏,对各类养老服务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同时,对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中的获奖选手予以专栏采访报道,组织专门座谈会。二是典型宣传方面。近年来,联合多部门举办4届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对优秀选手授予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先后在省、市、县各类媒体对各级养老护理员竞赛获奖事迹进行宣传报道。通过重阳节敬老主题活动中,通报表扬先进典型,不断增强从业人员职业认同感和社会地位,稳定人才队伍。三是培训宣传方面。在每年定期组织的全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班以及各类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中,将政策解读纳入培训内容。

下一步,为切实提升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我们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拓展多元化宣传渠道,通过民政厅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政策解读,并编印宣传手册发放至各养老服务机构。二是深化宣传内容,组织专题宣讲会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开展政策解读,同时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中增设政策解读课程。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制作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并充分利用"养老护理员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多措并举提升政策宣传效果。

四、关于完善评价体系衔接的建议

在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人才评价体系建设方面,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健全政策支撑。近年来,联合省发改、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重的评价机制,推动养老服务领域专业技术职称与职业技能等级贯通互认,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同时,出台了《湖南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建立与人社、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机制,协同推进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职业化水平、专业人才培养等工作。二是强化技能认定。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目前,全省已认定4家技工院校、30家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近三年累计完成认定4.51万人次。三是完善评价衔接。依托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平台,联合省总工会、省妇联等部门连续举办4届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对优秀选手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并通过竞赛结果与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挂钩,拓宽人才职业晋升空间。

下一步,为完善养老服务人才评价体系,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评价体系衔接,联合人社部门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体系与专业技术职称体系的衔接,明确不同等级养老护理员与专业技术职称的对应关系。二是优化评价工作机制,通过扩大技能等级认定覆盖面、简化评价程序、优化评价流程等措施,为养老护理员提供更加便捷的职业发展通道。三是完善激励保障机制,鼓励各地根据养老护理员的技能等级、工作年限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的津贴发放机制,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五、关于强化激励保障措施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工作,特别是在进一步强化相关激励保障措施上做了一些探索。一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推动养老服务领域专业技术职称与职业技能等级贯通互认,逐步打破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壁垒。目前,全省已认定4家技工院校、30家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近三年累计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4.51万人次,为建立岗位津贴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机制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强资金支持。省、市、县积极争取财政投入,不断畅通资金渠道,持续加大支持人才队伍建设投入力度,2024年全省共计投入资5204万元用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比2023年增长36.62%,比2022年增长100.79%推动多地实施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入职补贴等政策,长沙市设立养老护理员日并开展表彰活动。三是完善分层分类培训体系。逐步构建了省、市、县、机构四级培训网络,分层分类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同步推行线上+线下模式,开发安全生产网络课程,指导养老机构开展岗前培训、轮岗交流。2024年以来,全省组织养老从业人员培训326批次,培训养老从业人员26325人次。

下一步,一是深化评价制度改革联合人社部门,进一步研究制定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实施细则,扩大技能等级认定覆盖面,推广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简化职业技能评价程序,优化评价流程。二是加强激励保障。推动各地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政策,鼓励各地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同时,通过开展表彰评选活动,提升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尊崇感和社会认同度。三是健全培训体系。省级将分层分级实施培训,切实提升养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督促市县开展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全面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同时,会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部门,推进政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拓宽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渠道。

六、关于搭建交流合作平台的建议

为切实推进养老护理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搭建技能交流平台。每年定期组织全省逐级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79个省直管县、14个市州分别组织竞赛,省级组织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的选手同时获得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同步推行线上+线下模式,开发安全生产网络课程,指导养老机构开展岗前培训、轮岗交流等。二是建设产教融合平台。联合省教育厅在高职院校开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推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成立产教融合共同体,通过订单式培养提升人才专业化水平。2024年以来已争取国家资金43929万元,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依托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对我省湖南女子学院等11个产教融合实训项目进行支持,为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完善人才培养平台。不断推动全省职业院校着力提升专业办学水平,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和质量,调整优化老年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等养老服务类相关专业布局。截至2025年共有相关专业点72个,在校生5.3万余人,43 所中职学校开设了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专业,在校学生1.3万余人。逐步构建了省、市、县、机构四级培训网络,分层分类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2024年以来,全省组织养老从业人员培训326批次,培训养老从业人员26325人次。

下一步,一是拓展行业交流平台,通过建立定期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搭建养老机构与社会组织的常态化沟通平台,促进经验分享与业务合作。二是深化产教融合平台建设,扩大校企合作范围。将养老人才提升培育行动纳入2025年养老服务重点工作,建设14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立并落实相关基地标准。三是优化技能提升平台,支持养老机构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为从业人员提供更多实践锻炼机会,全面提升养老护理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七、关于加强监督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在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护理员的监督管理方面,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加强监督监管。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二是强化质量监管。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纳入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内容,通过民政重点工作评估等方式加强考核。三是规范政策落实。在《湖南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中,进一步明确培训补贴监管要求,对部分地区实施的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政策进行督导检查。

下一步,一是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政策的监督管理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申报材料和津贴发放情况进行严格监督。二是继续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检查。三是指导各地健全养老护理员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将评估结果与津贴补助挂钩,确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民政厅

  2025523

[返回首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679号建议的答复

3382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