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民政局长的社会救助语录
本报记者张霖生 通讯员杨铧张军
“一个精神病人,家属管不了,社会不去管,这怎么得了?”
“见死不救,见难不帮,那不是人民政府,也不是民政干部!”
“救助政策当然是全国一盘棋,夷陵区也没有财力包治百病,但这并不妨碍我们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出台特殊的针对性救助政策。”
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在落实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的同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政策。谈及出台这些措施和背后的原委,夷陵区民政局局长万育新不时冒出几串“语录”。
一个精神病患者花了18万元医疗费,政府赚了?!
黄花镇新民村村民高小泉从2006 年开始住院治疗一直到2012年,医疗费花了18万元。表面看这是大亏本的买卖,但实际上我们是真正的“赚了”。
高小泉收治之前,曾致1 人死亡,1人终身残疾,5人不同程度受伤。不说是剥夺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权利,就说治疗这些被伤害者得花多少钱?这些死伤者和他们的家属又能在哪儿讨要回公道?当地群众的愤怒和恐慌又如何安抚?
正是考虑到这些因素,夷陵区在2006年3月就出台了关于重度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政策,实行重度精神病患者住院费用全额补助。这在全国都是早的。
这些年夷陵区陆续收治重度精神病患者接近500人,百分百全额补助,救助资金达200万元,其中花钱最多的就是这个高小泉。
但我们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就是从2006年开始,整个夷陵区再也没有发生过重大精神病患者故意伤害案件。
党的惠民政策不是做生意,不能只算经济账,但即使从成本利益收支的角度来分析,这样的结果,我们显然赚翻了。
垫钱治病,有救命政策还要有救命手段
近几年国家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的政策不断完善,但还有相当一批重大疾病患者难以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不去接触,普通人很难想象什么叫求告无门?什么叫绝望等死?
2011年,夷陵区政府设立了大病关爱救助基金,这让一批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者新农合报销、商业保险赔付以及其他救助后,仍然存在看病困难的群众有了希望。
比如,自费3万元到5万元,救助30%;5万元以上,救助40%;10万元以上,救助50%。最高的救助金额可达10万元。太平溪镇韩家湾村村民韩艳森,2011年被树砸伤,入院治疗3个月,花了38万多元。最终新农合报销8万元,大病关爱救助基金还资助了他10万元,极大地缓解了其家庭困境。
解决大批的群众困难,要靠政策的推动来实现,但这不是说我们只丢给群众一个政策就可以完事大吉。政策是靠人执行的,不想些具体的办法,政策不可能自动执行好。
我们的好些医疗救助政策采取的是报销制度,但是对于一部分群众来讲,没钱,就住不进医院,就没法接受治疗,也就谈不上报销。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先期介入呢? 既然这钱是为群众准备的,那我们完全可以先垫支给群众嘛!
针对这些情况,夷陵区推出了“ 借钱治病”的办法。就是说将救助节点提前,允许群众申请垫付资金“ 借钱治病”。鸦鹊岭柑橘示范场居民李桂平,身患尿毒症,靠透析维持生命。正是靠着“ 借钱治病”这一办法,2011年,他的老父亲完成了捐肾救子的心愿。
国家社会救助的大网要靠基层织密网眼
这些年,我们国家已经构建了较为完备的社会救助体系,但是,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不可能完全一致。基层特别是我们民政的同志还有较为充裕的发挥空间,国家社会救助的大网还要靠基层织密网眼。
就夷陵区来说,去年6月出台了对矽肺病困难人群的救助政策,解决了该区300多名矽肺病患者的实际困难;去年12月设立了“ 幸福夷陵阳光基金”,决定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用于孤儿、留守儿童、低保家庭儿童、患重大疾病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关爱救助;其他如针对改革开放前参加国家建设“三级致残”对象的生活补助政策,针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爱政策,自愿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城市“ 三无”人员百分百供养政策,80岁以上老年人“幸福津贴”福利政策等。
夷陵区也没有财力包治百病,但这并不妨碍我们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出台特殊的针对性救助政策。事实上,只要我们民政想到了,政府往往是支持的。比如大病关爱救助,夷陵区政府2011年安排资金是200万元,但2012年就安排了400万元。目前已经救助了275人,花费了547万元。民众有困难,政府应帮助,但政府如何帮,我们民政应提建议。
人在公门好修行。民政每天和困难群众打交道,是最方便做善事的部门,如果没有抓住这些机遇,也许某一天工作变动了,我们会后悔的。
万育新局长如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