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之声:湖南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
信息来源:潇湘之声 时间:2015-10-12 20:09 大 中 小
潇湘之声记者 徐神 通讯员 邓文艳报道
《湖南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方案》近日公布,
根据《方案》,
全省合并乡镇500个以上,
减幅约25%;
合并建制村16000个以上,
减幅约39%。
根据《方案》,
本次乡镇区划调整改革,
重点是要合并1万人以下的小微乡镇和人口不足5000人的民族乡,
以及1000人以内的建制村,
但不搞“一刀切”。
全省14个市州中,
调整幅度最大的是岳阳和常德,
调整比例分别为54.44%、51.36%,
调整幅度过半。
其中,
岳阳的汨罗市减少16个;
常德的澧县和张家界的桑植县分别减少15个。
此外,
湘潭的湘乡市,
邵阳的新邵县,
常德的石门县,
益阳的资阳区、桃江县、安化县,
永州的宁远县,
娄底的双峰县、新化县、涟源市,
乡镇数量无需减少。
合并后的新设乡镇行政区划建制原则是:镇与镇合并继续设镇;
乡与镇合并可以设镇;
乡与乡合并继续设乡,
符合设镇条件的可以设镇。
少数民族乡与非少数民族乡镇合并时,
按省民宗委指导意见,
少数民族人口达到一定标准可继续设立少数民族乡。
合并后新设立的乡镇政府驻地选择,
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方案,
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遵照中央关于禁止新建楼堂馆所的相关规定,
不新建乡镇治所。
村委会驻地选择,
由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方案,
报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并乡镇合村后,
可以在被合并乡镇政府原驻地设置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作为服务群众办事的窗口。
被合并建制村原村部可设置便民服务点。
根据《方案》,
本次改革不搞试点,
并乡镇工作2015年下半年启动,
2016年春节前完成;
合村工作2016年底前完成,
2017年上半年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