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林毅:新常态下民政转型发展探析
新常态下民政转型发展探析
(《中国民政》2015年第18期)
段林毅
新时期,承担多项重要职责的民政工作面临新的挑战:职能拓展、任务加重、要求提高。面临新的形势,李立国部长在民政厅局长高级研修班总结讲话中,就当前民政工作中存在的7方面问题进行了分析,给人以深刻启发。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要想推进民政事业转型发展,民政部门必须要抢抓新机遇,力求新作为,在“四双”上精准发力。
一、把握转型发展新方向,实现民政转型发展思路和服务大局能力“双项提升”
民政工作不仅是民政部门的工作,也是党委政府重要的民生工作。进入新世纪以来,民政部门职能不断延展,李立国部长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数量的增加,二是分量的加重,像低保制度、医疗救助、慈善事业等是民政部门主动回应社会需求新增的,“三留守”关爱、困境儿童保障、志愿服务等是党委政府赋予的,民政部门已从为困难弱势群体服务的职能部门,发展为党委政府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部门。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都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领域,民政牵头和参与的任务都很重,项项事关国计民生,可以说现在的民政工作成效如何,将直接影响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湖南民政在服务全省大局中,提出了“五个围绕”“五个确保”工作思路,就民政事业转型发展,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围绕社会治理创新、围绕发挥民政骨干作用、围绕民政法治建设、围绕务实廉洁高效民政建设等方面进行谋划,力求在确保民政工作服务大局、确保民政政策落实到位、确保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确保干部作风明显改善、保民政事业转型发展等方面见到实效。去年,湖南在全国重点民政工作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省份,在省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类别中排名第一,民政作风行风社会满意度达到92.3%,厅机关被评为全省文明标兵单位,三个直属单位被评为文明单位,全省多项业务工作经验在全国民政系统重点推介。
新时期,民政部门已从“灯火阑珊处”走到“聚光灯”下,民政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群众有了新的期盼,党委政府有了更高的要求,民政接受的监督也更全面,新常态下进一步转型升级,需对发展思路进一步理清和提升。“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的决战时期,也是民政大有作为的机遇期,随着人口老龄化、空巢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民政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范围逐步扩大,保障方式也从政府兜底的“内循环”,迈入社会广泛参与的“外循环”。在加快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实现民政转型发展思路和服务大局能力“双项提升”,无论是事业发展方向,还是工作的谋划推进,一切都要“面向小康”,加快现代民政、服务民政和法治民政建设。加快完善政策法规,科学制定民政产品、技术、管理、服务规范,落实城乡低保最低指导标准等准入机制,通过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认定等手段,科学甄别保障对象,在精准识别、精准施救、精准退出中,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让更多的群众及时得到民政服务成为法治规范;转变服务方式,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加快“云上民政”建设,构建大“数据池”,扩大民政业务网上受理、办理、处理范围,提升民政工作效率;创新民政工作手段,大力发展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工作,充分利用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和平台,提升基层民政部门机构、人员、经费保障能力。
二、明晰转型发展新定位,充分发挥民政社会建设骨干和民生保障兜底“双重作用”
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民政工作新定位。我国社会建设长期滞后于经济建设,社会结构正在加快转型,各项深层次利益矛盾不断凸显,急需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民政部门负责的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等,都是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国家大胆探索,实行对“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加快行业协会商会行政脱钩步伐,出台高质量社会工作文件,先后就农村社区、社区民主协商以及社区减负增效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根本目标就是发扬民主,扩大参与,实现自治,增强活力。在贯彻落实和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中,我们已深切感受到党委政府对社会治理创新的高度重视,群众对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深切期盼,民政部门急需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壮大社会组织和社工队伍,畅通社会参与渠道,深入彰显民政骨干作用和地位。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建设的重点,民政的服务都是托底性的,无论是服务的对象还是保障的内容,都是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益问题,必须按照中央“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要求,突出公益属性,发挥“兜底”作用。湖南作为中部欠发达省份,是全国6个贫困人口过500万的省份之一,现有城乡低保对象460多万名,五保对象46万人,常年受灾群众200余万人。湖南较全国早3年进入老龄社会,60岁以上老年人口1100多万,占总量的16.72%,全省现有养老床位2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仅23张,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也只有36.5%和22%,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落后于社会基本需求,社区和居家养老压力更大。湖南作为兵员大省、优抚大省,有各类优抚对象300多万名,重点优抚对象87万多名,落实这些人的政策待遇和利益诉求,直接关系到军队和国防建设,必须托底保障好。总之,保障这些群体的基本权益,民政部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义不容辞。
从发展经验看,民生保障需要依靠基层社会治理来开展,搞好社会治理也是更好改善民生,两者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补短板”。中央今年就精准扶贫作出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个一批”总体要求。对照民政职能和省委《决议》分工,民政任务繁重,“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和“医疗救助扶持一批”是民政份内职责;综合减灾防灾救灾和指导恢复倒房重建,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具有促进和联动作用;牵头罗霄山片区扶贫和老区扶贫等,直接协调部门推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事关“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从保障措施看,基层组织是基础,社会组织、社工队伍、志愿者等是重要的参与力量,国务院专门制定下发过文件。可以说,精准扶贫是检验“两个作用”发挥的最好平台,民政大有可为,要主动发挥职能,集中民政政策和资源,实现与精准扶贫良性互动,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引导资源和要素最大程度向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倾斜,主动担当精准扶贫的主力军。
三、强化转型发展新动力,以全面深化改革和民政法治建设为“双轮驱动”
民政事业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改革也是促进民政瓶颈性问题解决、实现转型发展的有效方式。民政部门要按照李立国部长“三个善于”要求,在抓好重点领域改革的同时,更要牢固树立改革思维和改革意识。要围绕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民政简政放权步伐,按照政府职能转变要求,进一步简政“瘦身”,将适合社会办理的事项一律交给社会承担。民政部门从上到下,改革主要在社会治理领域,要善于整合民政内部资源,促进社会组织、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加快发展福利慈善事业,扩大民政服务辐射能力,推动社会治理方式由政府主导向多元主体参与转变,增强社会自治能力和活力。要牢固树立市场思维,善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在养老、社区等设施建设中,完善信贷支持、税费减免、土地优惠等优惠政策,大胆采取PPP等模式,引导资源和要素向民政领域集结。
法治建设是项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民政工作职能的增加、拓展和跨越,无一不是依靠法律法规来有力推进的。当前,全国正处于“三期叠加”发展期和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民政一些热点难点问题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破解。要重点立足民政转型发展,针对立法缺项,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加快减灾救灾、优抚安置、行政区划等方面立法步伐,抓紧制定现有法规配套措施,指导市州在社会工作、殡葬管理、流浪救助等方面大胆探索,健全法规体系。民政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加大学法、普法、用法力度,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民政的转型发展需要全面深化改革来破局,也需要民政法治建设来巩固和提升。民政法制建设要善于巩固和提升民政改革成果,正确处理“破”与“立”的关系,通过政策的立改废,及时为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与改革不相适应问题,该修改的及时修改,该解释的解释到位,该废止的坚决废止,并善于将群众的合理需求上升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范围,善于将细致有效的实践成果制定为规范性文件,善于将行之有效的制度上升为法治规范,紧紧依靠法治和改革齐头并进,推进民政事业加快转型发展。
四、夯实转型发展新保障,坚持政策创制创新和督查评估落实“双向着力”
民政政策是民政事业转型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抓落实的方向。今年作为政策创制年,湖南立足民政事业转型发展需要和群众需求,创制了30多项政策。在政策创制中,要紧跟对接政策,保持民政内部上下衔接,密切跟踪政策动向,及时跟进国家政策制定出台具体贯彻措施,尽快发挥政策功效,在基层开花结果。要吃深吃透政策,对于国家在社会养老、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福利慈善等方面的综合文件,要深入组织开展调研,扩大群众参与度,聚焦重点领域进行突破,形成以法律法规或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为纲,其他相关配套措施为目的“1+X”政策体系。要落实落细政策,加强执法检查和效果评估。今年作为“十三五”规划编制年,民政部门要抢抓机遇,加强汇报,科学编制,争取民政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纳入党委政府总体规划,并编制好养老服务、社区建设、老龄事业和综合减灾防灾等专项规划,形成民政“1+4”规划体系,为“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督查和评估是推进民政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在工作中,要加强分类指导,着眼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立足全省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分区域确定各地转型发展重点,集中资源重点支持,满足群众现实需要,增强针对性。在指导过程中,要普遍建立民政干部联系基层制度,厅领导带头联系到县,市州联系到乡,县市区联系到村,作为工作指导和调研重点区域,定期听取基层民政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政对象意见。要加强重点工作评估,按照民政部的方案,将民政重点工作和基础性工作全部纳入,对市州民政工作进行量化评估,作为评先评优依据。要强化督促检查,引进精细管理手段,对民政重点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建立责任倒逼机制,实行任务时间月倒排,完成情况定期通报,纳入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增强干部责任感。建立民政重点工作督查制度,对重大政策、决策部署落实进行集中督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营造狠抓落实、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政策创制和评估督查“双向着力”,根本目的就在于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抓好落实。突出工作重点抓落实,对于民政部和省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集中精力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下手,以点带面推动落实。要敢于攻克难点抓落实,聚焦于民政保障的重点、社会治理创新的难点等,用好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一招,搞好顶层设计,整理“碎片化”问题,以抓铁有痕的干劲,进行重点突破,不断释放改革红利,让群众共享改革成果,增强事业发展的动力和后劲。要把握热点抓落实,善于用好宣传手段,加强舆情监测,对于社会普遍关注、舆情高发的领域,定性定量分析,寻找问题根源,找准主要症节,及时加以解决。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作为民政政策在基层落实的“晴雨表”,及时归纳整理进行督办。要转变工作作风抓落实,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注重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制定“不严不实”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尤其要通过明察暗访和“庸懒散”专项整治,解决民政干部和民政部门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精神懈怠、工作不在状态的突出问题。
(作者系湖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