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表彰奖励李永胜等37名同志的决定
湘民发〔2022〕2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2021年,全厅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强劲动力,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勇于担当、拼搏奉献、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定期奖励工作有关事项的函》要求,在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对下列37名同志给予表彰奖励:
一、记三等功4人
李永胜、刘建高、罗小平、姚涵淞
二、记功1人
欧阳琼
三、嘉奖32人
高兰祥、廖剑波、姚李维、张颖、刘敬军、曾波彦、邓文艳、姜雅琪、周信、熊海燕、张媛、鄂立辉、李诗林、欧阳冠洁、邓莹、莫健飞、刘明明、任建军、洪佳、戴鹏程、刘彬、彭宁宇、郑伊、朱维、杨魁武、陈忠、黄海林、黄冕、周霞、申洪春、李晔、戴丽谦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新的一年继续发扬成绩,努力工作,再创佳绩。全厅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个人为榜样,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切实兜好基本民生底线,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推进现代化新湖南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