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浏览|

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军休工作综合调研的通知

  时间:2014-06-04 08:43      

各市州民政局:   为巩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解决为牵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军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厅领导同意,决定于6月初至8月底,开展全省军休工作综合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重点内容   (一)接收安置方面:   1、伤病残退休军人移交地方安置时医疗保障关系接转的实际操作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军休职工接收安置中医疗保障关系接转的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医保关系是否由部队接转到地方?办的是城镇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加入医保时费用由谁承担?其标准是多少?等等,请举例详细说明)。   3、军休干部和军休职工移交地方时安置住房解决的方式、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服务管理方面:   1、军休所(站)党组织的设置、活动开展、党费收缴情况,分散安置军休干部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   2、军休文化建设的理念、思路、做法和成功案例,军休文体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模式、特色活动、存在问题和困难等)。   3、由军休所(站)服务管理的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的方式、内容、质量等方面情况;由县(市)区民政局直接服务管理的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困难。尤其是针对高龄、空巢、失能、半失能、居住分散的军休干部提供人性化、个性化服务情况。   4、军休服务保障是否纳入当地老龄事业、社区服务体系等发展规划,军休所(站)引进、利用社会资源服务军休干部情况;引导军休干部走出庭园、发挥余热、奉献社会的情况(如有成功案例或典型人物,请简要举例说明)。   5、军休职工服务管理工作的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对策、措施和办法。   6、军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进展、质量和效益以及省下拔项目建设经费使用监管情况。   7、军休经费筹措、使用和监管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军休所(站)是否开立单独帐户,实行独立核算;同级民政、财政部门对军休所(站)经费支持保障情况等。   (三)军休工作机构、队伍建设方面:   1、军休办、所(站)的机构数量、性质(行政机构、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规格(副县级、正科级、副科级、正股级、副股级),工作人员编制性质(中央编、地方编、临时聘用)、数量和实配数量,存在的超编、严重缺编的问题,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经费保障情况。   2、军休工作用车配备情况(车辆数量、车型、购置时间、目前车况和车改情况),车辆经费保障情况。   3、县级军休所和军休干部逐年减少的部分市级军休所面临的发展问题,市级军休机构存在的布局不合理问题。   (四)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方面   各级军休办、所(站)完成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规定动作的情况;自选动作、转变作风、主动服务群众(主要是军休人员)情况(如有成功案例或典型人物,必须简要举例说明)。   二、调研方式   (一)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原始资料(含军休经费下拨文件、经费帐目、军休干部工资发放表、军休文体活动记录)等方式,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标准进行核查。   (二)采取召开军休干部代表座谈会、个别交谈等方式,深入调查了解军休所(站)的社情民意,重点听取军休干部及其家(遗)属对军休待遇落实、平时服务管理工作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三)调研组每到一个市州,除听取面上情况汇报外,还将随机抽查若干个基层军休所(站)。整个调研活动结束后,调研组应及时汇总有关情况,以省厅或省军休办名义撰写调研报告,适时通报有关情况。   三、有关要求   此次调研活动是省厅为全面了解各地军休工作实际情况,综合分析湖南军休事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为上级决策和全省军休工作改革创新提供依据而采取的重要举措,请各地高度重视,如实填写好有关表格(样表附后),认真做好相应准备。调研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和省里有关规定,不请当地领导陪同,不安排高标准接待。调研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湖南省民政厅   2014年6月3日
  

[返回首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开展军休工作综合调研的通知

921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