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浏览|

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省民政厅2014年1-6月重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时间:2014-12-25 09:25      

  一、为民办实事。截至6月底,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38.4万人,平均低保标准达360元/月,超考核任务30元;累计支出城市低保资金23.2亿元,月人均救助水平达276元。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95.7万人,平均低保标准达203元/月,超考核任务38元;累计支出农村低保资金21.8亿元左右,月人均救助水平达128元。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1.3万人,累计支出五保供养资金8.15亿元,分散供养标准达2864元/年,超考核任务224元。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172所,超考核任务22所,截至6月底已完成工程总量的38%。   二、长沙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1)初步设计审核备案,施工图审核,建筑测放线,人防、轨道、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已全部完成,消防审查已列入备案审查范畴,待招投标完成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再进行备案;(2)已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正在审核招标文件,准备工程招投标;(3)已完成年度投资额500万元。   三、县级福利院(福利中心)建设。2014年省列入绩效考核目标的10所县级福利院(福利中心)分别是:株洲县社会福利中心、韶山市社会福利院、衡阳市社会福利院、衡山县社会福利院、华容县社会福利院、资兴社会福利院、江永县社会福利院、保靖县社会福利院、永顺县社会福利院、城步县社会福利院。目前,10所福利院(福利中心)已有3所投入使用,其余7所都已开工建设,预计在今年内能全部投入使用。部、省福彩资金对10个项目给予了重点支持,平均每所资助约200万元,经检查目前未出现项目建设资金的违规问题。   四、规范发展公益慈善事业。(1)《湖南省募捐条例》落实情况。全省省级公募基金会一共100家,目前已经在湖南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募捐信息公开专栏中对60家省级公募基金会的募捐信息进行了公示。(2)通过采取实地考查、书面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各市州已建成“慈善超市”和拟建慈善超市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确定了2014年全省50家县级“慈善超市”的建设地址。目前,50家县级“慈善超市”400万元建设资金已经到位。   五、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上半年,我省灾害频发,截至6月30日统计,灾害共造成14个市州102个县市区923.3万人次受灾,死亡30人,失踪3人,紧急转移安置33.9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23万人;倒塌房屋2.2万间,严重损坏房屋3.7万间,一般损坏房屋8.3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581.7千公顷,绝收面积99.8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86.7亿元,农业损失40.2亿元。灾情发生后,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迅速反应,积极应对。一是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二是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安排部署救灾工作。各级民政部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赴受灾一线查核灾情,其中我厅针对全省灾情共启动省救灾应急三级响应2次、四级响应2次,派出了10余个工作组赴重灾区指导救灾工作,做到了在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到达灾区。经我厅积极争取,国家民政部先后2次启动国家救灾应急四级响应并派出工作组来湘指导救灾工作;灾区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和民政干部身先士卒,深入灾区一线,紧急调运救灾物资,组织群众抗灾自救,全面排查灾害隐患和转移受灾群众。三是全力保障灾民生活。为确保灾民基本生活,我厅及时调拨了救灾棉被16075床、棉衣1400套,救灾帐篷630顶,并商省财政厅先后下拨1.16亿元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受灾地区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妥善安置灾民,全省累计转移安置受灾群众33.9万人次,救助受灾群众55.7万人次。   六、村(居)民自治。(1)指导各地开展全省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履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职责,提请省委、省政府下发湘办发〔2014〕1号文件、召开视频会议,动员和部署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编发10万余册《村委会选举规程》,举办两期130多人参加的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培训班;联合组织、人大司内委、农办、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两次换届工作情况督查;稳妥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和舆情引导工作。截止6月底,除个别难点村外,全省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基本完成。(2)指导各地做好城乡居民依法自治达标率统计监测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我们经过半年多的调研和论证,在征求省全面小康办意见的基础上,年初制订下发了《湖南省县市区城乡居民依法自治达标率和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统计监测工作方案》,具体明确了城乡居民依法自治达标率的指标解释、监测办法、年报时间安排及核查办法、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并两次召开市州、县市区民政局有关负责同志会议进行部署安排。目前,全省各地正在认真落实我们细化的评估指标要求,年底前全面完成2014年数据采集、抽查、上报工作。此文件于2月12日得到窦玉沛副部长批示肯定,并在民政部网站上刊发。   七、和谐社区建设。(1)指导各地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指导长沙市雨花区、开福区扎实推进“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创建工作,指导常德市、永州市、张家界市、岳阳市岳阳楼区等地探索推进街道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同时,继续指导各地根据《湖南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评估标准(试行)》,深入开展省级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市州和县市区开展本级示范单位创建,积极构建上下联动、层层创建的工作格局。下半年,我们将全面完成省级示范单位的推荐申报、考察评估和命名表彰工作。(2)督促各地全面加强乡镇社区服务用房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等5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社区服务用房建设的通知》精神,及时下发文件进行部署,协调省财政厅安排资金9164万元,已下拨首批补助资金5500万元,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好1506个乡镇无房社区的服务用房问题。我省这一文件于2月12日得到窦玉沛副长批示肯定。同时,我厅还联合省委组织部提出开展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方案,省委常委会于6月30日听取了工作情况汇报并同意给予支持。   八、救助管理站新改扩建。年初制定的6所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截止6月,所有项目已动工,具体情况是涟源市救助管理站在建;湘潭市救助管理站和岳阳市救助管理站主体建设已完成,还有部分扫尾工程在建;衡阳县救助管理站、西自治州救助管理站、双峰县救助管理站已完成建设,投入使用。   九、优抚工作。1、义务兵家庭优待按标准落实。去年,我省相继出台文件,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鼓励大学生入伍作了明确和规范。农村义务兵每年达到4500-6000元、城镇义务兵达到12000-15000元,对赴西藏、新疆等边远地区服役的人员奖励1万元。今年1-2月,厅联合检查组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各地已按标准落实201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比去年提高10%-15%,保障标准全部达到或超过国家政策规定水平,并且全部足额发放到位。3、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按国家政策要求全部落实。全省重点优抚对象按政策规定全部实现应保尽保,95%的县、市区建立了优抚医疗费用“一站式”网络结算平台,着眼优抚对象“上得起医院、治得好伤病”的目标基本实现。4、新增优抚对象按政策规定及时申报认定并享受优抚待遇。今年上半年全省认定新增伤残军人152人、“两参”及带病回乡人员1012人、烈士2名、“三属”人员27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子女1829人,新增的优抚对象都及时享受了抚恤政策待遇。   

[返回首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省民政厅2014年1-6月重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9215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