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减灾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省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减灾委员会:
当前,全国各地陆续进入主汛期。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综合评估认为,今年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处于高风险水平,全年因灾损失可能比常年偏重,洪涝、地震灾害可能偏重发生。据我省气象、水文部门预报,今年主汛期全省天气系统异常复杂,降雨时间相对集中,降雨强度增大,频率增加,加之受前期降雨影响,目前全省江河湖库底水普遍较高,土壤含水量普遍较大,后期四水及洞庭湖区均有可能发生较大洪水,全省受强降雨造成洪涝灾害可能性增大,防灾抗灾救灾形势十分严峻复杂。近日,李克强总理、王勇国务委员和省领导徐守盛、陈肇雄、黄兰香、戴道晋、蔡振红分别对此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针对今年自然灾害可能多发的情况,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进一步深入分析研判各类灾害风险,加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做好预案,科学应对,有效防范,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确保灾后不发生疫情。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省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县市区减灾委员会要按照国家减灾委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再动员、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防灾抗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进一步加强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明确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灾区一线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困难新问题。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努力形成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强大合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预报,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准备
省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县市区减灾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预报,密切跟踪和监视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和会商,按照职责认真做好雨情、水情、汛情的趋势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要把汛期可能多发的极端灾害性天气、暴雨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台风等灾害作为防范重点,认真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尤其要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福利院、敬老院、建筑工地、旅游景点、避灾场所等人员密集区的隐患排查。要抓紧修订完善各类灾害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预案演练,切实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省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县市区减灾委员会要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持续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持续不断地加大地质灾害及其他灾害高风险地区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等广泛普及灾害风险知识以及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技能,切实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四、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省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县市区减灾委员会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民政、气象、水利等负有应急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尤其要妥善安排好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值班工作,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重大灾情,决不容许迟报、漏报、瞒报、错报。要密切关注灾情发展趋势,视情及时启动各类救灾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抢险救援,要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及时调运发放救灾物资,安排下拨各类救灾资金,抓紧做好灾毁道路、电力、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抢通以及卫生防疫工作,保障灾区尽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各地接此通知后,请迅速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并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上报省减灾委办公室。
(值班电话:0731-84502255,传真:0731-84511600)
湖南省减灾委员会
2015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