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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冬汛期间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5-11-16 12:59      

省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减灾委员会:
  11月10日以来,我省湘中以南地区出现了一轮较为明显的 强降雨过程,导致湘江干流中上游河段发生了1961年以来最大冬汛,衡山以上河段水位大幅超警戒。强降雨共导致永州、郴州、衡阳、邵阳等市州多个县市区受灾,目前,洪峰正向下游推进。省气象台预报,未来一周我省雨日较多,15~17日有一次较强降雨天气过程发生,其中15日湘南局地暴雨,16~17日湘西南、湘东局地暴雨,过程累计降雨量15~40毫米,其中长沙、株洲、岳阳、怀化、邵阳、衡阳、永州、郴州部分地区有40~60毫米,局地可达70~100毫米。各地前期降雨已致土壤含水量趋于饱和;水库、塘坝蓄水较满,基本没有调蓄能力;湘江流域溪、河底水较高,蓄泄能力降低;再遇降雨过程,致灾风险加大,工程出险几率增多,全省面临历史同期从未有过的复杂局面,防灾抗灾救灾形势十分严峻复杂。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11月14日,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对当前强降雨防范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各地对当前发生的强降雨多缺乏准备,防办加强工作指导、督查非常必要,重点做好防止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11月13日,副省长戴道晋对做好湘江冬汛的防范工作作出部署,要求湘江沿线各地紧急行动,切实做好当前防汛保安工作。蔡振红副省长多次致电指示,要求省减灾委、民政厅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相关救助工作,保证灾民得到及时安置和救助。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罕见冬汛期间的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县市区减灾委要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减灾委有关工作要求,务必保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把防灾抗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明确主体责任,落实应对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灾区一线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困难新问题。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努力形成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强大合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预报,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准备   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县市区减灾委要进一步加强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预报,密切跟踪和监视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和会商,按照职责认真做好雨情、水情、汛情的趋势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要把汛期可能多发的极端灾害性天气、暴雨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作为防范重点,认真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尤其要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福利院、敬老院、建筑工地、旅游景点、避灾场所等人员密集区的隐患排查。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县市区减灾委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首要位置,全面恢复和进一步加强汛期应急值班值守,民政、气象、水利等负有应急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尤其要妥善安排好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值班工作,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重大灾情,决不容许迟报、漏报、瞒报、错报。要密切关注灾情发展趋势,视情及时启动各类救灾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抢险救援,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及时调运发放救灾物资,安排下拨各类救灾资金,抓紧做好灾毁道路、电力、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抢通以及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干净水喝、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尽早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各地接此通知后,请迅速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并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上报省减灾委办公室。   (值班电话:0731-84502255,传真:0731-84511600)      
湖南省减灾委员会   2015年11月15日
     
抄送: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应急办、各市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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