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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项目保险比选的公告

  时间:2015-12-20 13:22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湖南保监局、湖南省老龄办《关于推行湖南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5〕42号)和《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监会〔2009〕6号),湖南省民政厅委托湖南高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承担本次湖南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项目的经纪服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项目采购方式确定为公开比选,湖南高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比选人。现就本项目公开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名称:湖南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项目。   (二)比选内容:湖南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   (三)评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应选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报名条件   (一)执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湖南省设有分支机构的财产保险总公司或其湖南省分公司。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三、报名资料   (一)企业法人或湖南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副本原件;企业法人或湖南分公司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本项目接洽人及应选人委托书并查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被委托人应为省级分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并需提交任职证明文件以及分公司开具的单位介绍信。   四、报名时间、地点与有关事项   (一)有意愿参加应选的,请于2015年12月21日上午9点起持报名资料到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512号室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比选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下午17时。   (二)比选文件发售价格为每份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在领取比选文件时一并交清。   (三)应选其他事项要求在比选文件中另外明确。   五、联系人:   省民政厅:李志荣 0731-84502243   湖南高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杨帆 15388915427   特此公告。       湖南省民政厅    201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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