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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 “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6-21 15:46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省民政厅决定从2019年开始,在全省社会组织中开展为期三年的十百千社会组织示范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创新发展、示范引领、提质增效的工作思路,坚持目标牵引、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的原则,全面实施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创建工作,着力打造一批政治立场坚定、自身建设过硬、工作绩效显著、社会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标杆典型,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促进我省社会组织综合能力和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二、工作目标

2019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省创建一批湖南省示范社会组织, 其中,省级社会组织50个以上、市级社会组织100个以上、县级社会组织1000个以上。重点打造儿童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等民政类示范社会组织,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推湖南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三、示范标准

在我省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满3年以上(截止日期为当年331日)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从政治立场、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方面,建立十有标准(详见附表)。

四、工作步骤

(一)对标创建(每年元月至12月份)。各级民政部门利用年度检查等时机,深入搞好思想发动,充分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指导社会组织对标补差,全面提升自身建设水平。

(二)自评申报(每年8月份)。社会组织本着自愿申报原则,依据创建标准,逐项进行对照检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湖南省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申报表》(可到湖南民政网-业务-社会组织-办事服务中下载),向同级民政部门申报。各级民政部门采取自下而上、差额推荐的方式,按照本通知分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逐级评审,择优推荐,省本级示范社会组织评选由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

具体程序为:县(市、区)民政局对拟创建的县级社会组织进行初步审查、现场核查,经公示后于每年8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州民政局;市州民政局对推荐社会组织(含市本级)逐一审查验收,公示后将审查情况和相关材料(包括全市创建工作汇报材料、推荐报告、评选排序情况、湖南省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申报表、其他申报材料)于每年91日前上报省民政厅。

(三)综合评审(每年9月份)。省民政厅将于每年9月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公示,择优评选出湖南省示范社会组织,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动示范创建工作纵深发展。

(四)授牌激励(每年10月份)。省民政厅对获得湖南省示范社会组织荣誉称号的单位颁发证书、牌匾,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在扶持发展方面优先安排,在评先评优方面优先推荐,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委托事项方面优先考虑。

(五)后续管理。示范社会组织实施动态管理,对有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撤销称号,予以摘牌,并向社会公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省民政厅成立以唐白玉厅长为组长,张自银副厅长为副组长,厅办公室、法规处、规财处、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及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和副局长为成员的示范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示范创建工作推进落实。各市州民政部门要参照省厅做法,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迅速将示范创建精神传达到各级社会组织,保证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要加强争取汇报,保障示范创建必要工作经费。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尽快组建一支业务精、作风好、有担当、愿奉献的评审队伍。要保障质量,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评价指标,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格遴选,严格纪律,真正树立一批示范引领强、作用发挥好、社会公信度高的社会组织典型和标杆。

(三)积极宣传,激发活力。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广大社会组织参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要注重总结推广,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鲜明导向,不断促进我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

1、湖南省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创建标准(试行)

    2、湖南省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创建目标

3、湖南省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创建推荐名额分配表

4、湖南省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创建申报材料清单

5、湖南省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创建申报表

 

 

                                湖南省民政厅

                               2019611


湘民发[2019]10号 关于开展全省 “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创建工作的通知(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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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 “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创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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