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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时间:2019-10-16 14:46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

“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199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范围内的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共设置四类奖项:慈善楷模、慈善项目(慈善信托)、捐赠企业和捐赠个人表彰名额共150分配我省可推荐上报名额12每类奖项的具体名额不作限制省民政厅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以接受单位推荐为主

(一)每个市州民政局的推荐名额不超过2

(二)省民政厅登记的社会组织由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组织推荐推荐名额不超过2

(三)省级国有企业的推荐名额2由省国资委负责推荐省民营企业的推荐名额不超过3由省工商联负责推荐涉外、涉港澳台的企业和华侨的推荐名额不超过2由省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推荐其他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单位在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进行推荐每个省属单位推荐名额1

各推荐单位要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严格按名额推荐省级有关推荐单位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若无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也可不推荐

二、申报形式

(一)各推荐单位需经评选、审议并完成征求意见后方可进行推荐请于201911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省推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慈善社工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二)各推荐单位应当报送《关于推荐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并随附推荐对象的申报表及相应的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寄送至省推选办照片或其他影音材料请按照《通知》要求发送至邮箱(cssgc123@163.com各参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申报表填写要求如实填报提供相应材料

(三)各相关表格可通过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或中国慈善联合会网站(www.charityalliance.org.cn)下载

三、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候选对象的初审和推荐工作要成立相应的临时机构和指定专人担任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活动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并于1031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报省推选办

(二)各推荐单位是推荐候选对象的第一责任部门在确定推荐候选对象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申报要求和评选程序按照民函〔201991号和民发〔201981号文件执行

(三)被推荐或自荐参加中华慈善奖评选的个人、企业或项目应如实填报评审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附件1、民政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民发〔2019〕81号)

附件2、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19〕91号)

湖南省民政厅

20191015

联系人:刘丽萍

联系电话(传真):0731-84502316

通信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76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1201办公室

邮编:410001

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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