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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创建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时间:2020-06-04 10:22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十百千

示范社会组织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创建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910号)的要求2019在省、市、县三级共同努力下经过层层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厅党组研究确认285家社会组织作为第一批全省示范社会组织为进一步推动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创建工作现就第二批全省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0年计划创建215个全省示范社会组织其中省级社会组织20个、市级社会组织73个(长沙市8其他市州各5个)、县级社会组织122重点打造扶贫济困、扶老助老、儿童关爱、扶残助残、慈善公益等民政类示范社会组织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推湖南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二、创建标准

在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满3年以上(截止日期为当年331日)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从政治立场、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10个方面达到十有标准

三、创建程序

(一)社会组织自评申报社会组织本着自愿申报原则依据创建标准逐项进行对照检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湖南省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申报表》(可到湖南民政网-业务-社会组织-办事服务中下载915日前向同级民政部门申报

(二)民政部门审核推荐县(市、区)民政局按照本通知分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对拟创建的县级社会组织进行初步审查、现场核查经公示后于10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州民政局市州民政局负责市本级推选工作同时对辖区内社会组织(含市本级)逐一审查验收公示后将审查情况和相关材料(包括全市创建工作汇报材料、推荐报告、评选排序情况、湖南省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申报表、其他申报材料)于111日前上报省民政厅

省本级社会组织评选由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

(三)省厅组织专家评审省民政厅将在11月下旬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评选出第二批湖南省示范社会组织入围名单

(四)第三方随机抽查省民政厅将在12月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随机抽取入围名单中的社会组织按照四不两直、查看资料、现场核实等方式对其是否符合十有标准进行核实在核实的基础上由省厅确定示范社会组织公示名单

(五)示范社会组织公示省民政厅将通过民政厅官网等媒体发布示范社会组织公示名单接收媒体和社会大众的监督

(六)厅党组审定示范组织名单厅党组对第二批全省示范社会组织名单进行审定

(七)对示范社会组织授牌激励省民政厅对获得湖南省示范社会组织荣誉称号的单位授牌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在扶持发展方面优先安排在评先评优方面优先推荐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委托事项方面优先考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创建工作做到科学谋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加强对所属社会组织开展十百千示范创建的指导从政策、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给与支持

(二)确保评选质量各级民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评价指标可采用主要领导对口联建社会组织、科(股)室与社会组织结对帮扶、第一批示范社会组织传帮带建的方式真正树立一批示范引领强、作用发挥好、社会公信度高的社会组织典型和标杆

(三)积极宣传推广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加大对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创建的宣传推广积极动员广大社会组织参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要注重总结提炼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鲜明导向

联系人:欧策(0731-84502319)、李诗林(0731-84502031

附件:1、湖南省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创建标准(试行)

2、湖南省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推荐名额分配表

3、湖南省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申报材料清单

4、湖南省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创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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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省“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创建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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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创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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