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时间:2021-07-20 15:33 大 中 小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在社会组织中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各省级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的通知》和党史学习教育小组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结合《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现就部署推动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邻里守望”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优良传承,是基层各界社会力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体现,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对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守望互助的邻里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特别是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聚焦社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围绕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方面,引导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专业调处类、治保维稳类等社会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将实事办到群众心坎里。
二、重点任务
(一)围绕关爱特殊群体办实事。引导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优势,通过综合包户、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特别要为散居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提供心理疏导、情绪管理、亲情关怀、安全教育等关爱服务,有效弥补家庭缺失、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为空巢老人提供“每天送问候、每周送服务、节日送慰问、生日送祝福、生病送医疗、急难送救助”等“六送”服务,让留守老人“老有所依”;为特困人员提供困难帮扶、资源链接、心理援助、权益维护等服务,确保其“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二)围绕回应群众关切办实事。组织社会组织开展一批公益性、互助性、志愿性民生服务项目,为群众提供医疗义诊、倾情帮扶、爱心义剪、治安巡逻、课业辅导、文艺演出、政策宣传、家风家教建设、急救知识普及、心理辅导援助等10项便民服务,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为居民提供家门口的贴心服务。
(三)围绕推进平安建设办实事。鼓励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加社区恳谈会、听证会、议事会和居(村)民代表会议,参与社区决策咨询、议事协商、群防群治、纠纷调解、权益维护、关系调适、平安创建等工作。重点引导社工服务机构协助所在社区做好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工作,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定期上门走访、集中学习、公益活动、心理咨询、心理矫治、困难帮扶等服务。
(四)围绕实施乡村振兴办实事。立足社会组织在推动实现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方面的独特优势,积极引导农村社会组织因地制宜,开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村容村貌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厕所革命、乡风文明建设等工作。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乡风文明理事会、老年协会等社区社会组织作用,推动农村移风易俗。
三、具体措施
(一)完善供需对接。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街道、乡镇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帮扶项目与社区需求信息对接机制,为社会组织提供信息服务需求。组织社会组织与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资源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
(二)强化党建引领。各级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开展“邻里守望”的实际行动“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为党分忧、为民造福。社会组织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社区居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行业模范代表,带头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形成示范效应。
(三)广泛动员群众。省级、市州级社会组织要发挥受众面广、影响力强的优势,带动和影响更多社区群众参与,在开展“邻里守望”行动中带好头、做表率、起到排头兵作用。社区社会组织要增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激励社区志愿者、草根贤达、爱心楼长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激发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关爱行动的的组织活力,让“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在社区蔚然成风。农村社会组织要激活乡贤资源,紧密团结村内的贤达能人,发挥乡村精英在基层治理、产业引领、垂范乡里、公共服务中的引领作用。
(四)加强支持引导。落实《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创新社区社会组织帮扶及培育方式,为其发展提供必要的场所、技术、政策支持等,提升社区社会组织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推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机制,推动社区资源和信息共享,为社会组织开展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21年7月下旬)
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方案措施,适时召开动员会议,向社会组织发出开展关爱行动的倡议,尤其要鼓励引导枢纽型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
第二阶段,供需对接(2021年8月上旬)
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机构设施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集中把社区群众最需要、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收集上来。加强与辖区内社会组织联系,了解社会组织可提供的各类资源及帮扶措施,做好供需对接。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21年8月下旬至11月)
按照供需对接的情况,组织社会组织开展关爱行动,并全程跟进指导、及时总结推广、适时通报表扬。做好信息报送和成效统计工作,建立数据台账,及时全面地掌握社会组织行动开展情况,充分体现成效。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2021年11月)
各级民政部门要适时召开总结会,对关爱行动开展以来所做的工作进行全面汇总,报告行动成效。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表现突出、具备特色、群众满意的组织和个人代表进行鼓励,并组织社会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和经验借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明确分管领导牵头、专人负责,把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省级社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发动从业人员、会员单位和职工群众力量,多渠道、多手段、多角度开展关爱行动。
(二)提供经费保障。统筹使用福彩公益金、社会建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社区公益事业补助资金等相关经费,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关爱行动的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争取街道、乡镇支持,通过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社会支持等多种渠道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在政策、资金、项目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三)做好宣传总结。及时发现和总结社会组织开展关爱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写好一篇经验报道、讲好一个暖心故事、介绍一张主题照片、提供一个工作短视频等方式,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打造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样本。
请各地于2021年11月前将开展社会组织“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相关工作部署、进展成效、意见建议等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各地报送的工作情况,将纳入2021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内容。
湖南省民政厅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