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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度第二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方案》的通知(湘民发〔2021〕23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度第二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时间:2021-07-29 16:35      

湘民发〔202123

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度第二次高级

社会工作师评审方案》的通知

市州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企业)及中央在湘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第二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定了《湖南省2021年第二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721

湖南省2021年第二次高级社会工作师

评审方案

一、评审范围

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颁发的20192020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按属地原则申报填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并准备与《申请表》相对应的评审证明资料具体包括:

1.近五年(本文近五年均指201611日至20201231)来的3个直接服务案例(直接面对服务对象从接案到结案的完整服务过程)完整记录如个案工作的完整记录应包括个案工作接案记录表、预估表、服务协议、工作计划表、过程记录表、评估表和结案表小组工作的完整记录应包括小组工作计划书、单元(小节)计划书、过程记录表和评估总结报告社区工作的完整记录应包括社区工作计划书、过程记录表和评估总结报告

2.近五年来不少于15个小时的完整督导(向被督导者提供面对面督导服务的累计时长)记录如督导建议表、督导工作记录表等

3.工作业绩贡献佐证材料项目记录应包括策划书、过程记录、评估报告、结项报告、第三方绩效评价等研究成果为专著的需提交封面页、目录页、作者姓名页复印件研究成果为论文的需提交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复印件研究成果为研究课题、研究报告的需提交课题的委托书或委托协议复印件参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研制,需提供标准文号、作者姓名页复印件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社会工作研究课题的主要参加者是指省级以上项目或课题中排名前三地市级项目或课题中排名第一

4.自愿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具有代表性的专著、论文、报告、文章与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的成果鉴定、获奖证明等

申请人须诚信申报参评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准确、有效且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在《申请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

(二)工作单位推荐申报人将《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进行材料审核所在工作单位按程序对申报材料和申报人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所在工作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进行推荐出具公示情况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单位公章)对审核和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申请表》中所涉及的现工作单位必须与所盖单位公章名称一致市州、省直主管厅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接收申请材料本次资格审核工作由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湖南省社会工作协会组织728日前申报人将加盖单位人事印章(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叁份提交至湖南省社会工作协会秘书处地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院内 人:毕文强联系电话:13974851532

(四)初审和补交材料730湖南省社会工作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所有申报材料审核情况若有补充纸质材料(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单位公章),应在83日前一式叁份提交至湖南省社会工作协会秘书处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五)确定资格审查通过名单85日前湖南省社会工作协会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提交省民政厅审核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六)委托评审因我省尚不具备组建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的条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答辩考核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于8月中旬组织答辩考核具体安排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申报人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答辩考核

)公示评审结果预计在9月底前公布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可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查询

确认及发放证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将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申报人可关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查询证书发放的有关安排

三、评审相关事宜

(一)申报人应从提交申报材料起保持电话畅通与评审相关的各项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审核组织及相关工作接受省民政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规定的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委托工作

(三)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一律予以撤销并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联系人:湖南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张盈盈 0731-84502317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doc

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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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度第二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方案》的通知(湘民发〔202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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