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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湘民发〔2021〕26号)

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时间:2021-08-20 09:26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湖南省基层社工站服务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经厅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民政厅

2021818


湖南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

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我省2018年起实施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现已全面提升为涵盖市县乡村个层级的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以下简称基层社工站)基层社工站项目是各级民政部门促改革强基础提质量的重点工程是为基层民政事业服务的综合性平台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水平的有效载体为推动项目提质增效切实做好民政惠民政策落实和兜底服务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社工机构培育、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和社工服务中始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民政主责主业按照民本化、法治化、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五化民政建设的要求精准高效地将社会福利政策和党委政府关怀传递到社会救助对象、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身边发挥社会工作贴近基层一线、具有专业方法、善于整合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建立社会工作+慈善事业+志愿服务协同机制打造社会工作+民政业务服务品牌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与基层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大局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拓展基层社工站的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联动政府部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机构和志愿者形成众智众筹、共建共享的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巩固乡镇(街道)社工站点全覆盖成果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构建综合服务体系持续强化社会工作对基层民政工作的人才支撑和专业支撑2023年末建成覆盖全省的市级服务指导中心、县级社工总站、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和部分村(居社工室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立一支包含一线社工、专业督导和领军人才的社工人才队伍建成一批覆盖各类特殊群体和多项民政业务的星级乡镇(街道)社工站

(二)工作任务:

1在全省打造工作优良县(市区)2021年打造30每年新增10

2、在每个县市区打造五星级乡镇(街道)社工站2021年比例不低于10%每年新增10%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

3、打造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覆盖的村居2021年比例不低于10%每年新增10%

4、基层社工站人员中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持资格证书者占比逐年提高2021年不低于30%每年新增10%

5、专业服务时长在全年工作时长中的占比逐年提高2021年不低于30%每年新增10%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党建引领把牢政治方向通过设立联合党支部、每县创建1个党员先锋岗、每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培育1支党员志愿服务队等形式加强社工机构和基层社工站点党组织建设、党员志愿者培养等工作把社工人才培养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落实党的政策、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力量

(二)厘清职责边界明确项目定位制定《湖南省乡镇(街道)社工站专业服务清单》和《湖南省乡镇(街道)社工站负面工作清单》明确厘清社会事务办(民政站所)与乡镇(街道)社工站的职责边界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社区治理四大领域社工专业服务的开展情况与服务成效作为实施社工站项目的根本依据结合实际拓展与政府部门、群团组织联合开展的社工专业服务严禁基层社工站人员代替乡镇(街道)干部行使许可、确认、审批、给付等行政职能

(三)加强资金保障推进项目实施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3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752号)、《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810号)等文件精神通过本级社会救助专项经费(包括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专项)、福彩公益金、社会救助工作经费、财政预算资金等多个渠道统筹安排、足额保障基层社工站项目经费按照政府购买、费随事转原则逐步实现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保护、社区建设等相关民政业务工作经费、相关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专项经费购买基层社工站服务建立健全本级福彩公益金支持基层社工站建设的保障机制并实现逐年增长省本级福彩公益金将结合各地工作绩效情况对基层社工站项目适当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汇聚多方资源支持项目发展项目承接机构要围绕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联动人社、卫健、团委、残联、妇联等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基层服务力量链接志愿服务、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等社会力量整合基层各类服务场所、设施设备拓宽社会工作为民服务的资源渠道通过实施慈善社工项目公益创投、举办慈善展会、设立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等形式引导公益慈善资源支持基层社工站项目实施

(五)建设标准体系发挥示范作用制定《湖南省乡镇(街道)社工站管理标准》和《湖南省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标准》出台《乡镇(街道)五星级社工站评审指南》、《村(社区)五星级社工室评审指南》完善新形势下社工服务项目质量评估等标准

(六)创新服务模式实现信息共享继续实施专家联系点制度组织专家一对一指导50个县市区开展基层社工站项目进一步提升项目信息化建设水平对基层社工站项目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进行升级完善加强推广使用、日常管理与数据分析依托省级项目办、市级服务指导中心和县级总站建立省市县三级信息共享机制

(七)推动服务下沉打造村社试点在工作基础较好、服务能力较强的县市区全省试点建设2000个五星级村(社区)社会工作室通过推动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取得资质后转为社工岗位和直接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区服务两种形式依托公共服务中心、儿童之家、互助养老服务平台等服务场域开展专业服务确保村(社区)社会工作室有专业人员、有活动场地、有服务内容

(八)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激励机制新进驻站社工要求年龄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依托高校专家学者、高级社工师、本土督导等优秀人才资源建立省市县机构四级社工督导、培训体系市县两级分别确保驻站社工每年接受专业督导不少于1224小时专业培训不少于2040小时合理确定薪酬福利待遇逐步实现社工工资水平不低于上年度项目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1.2的目标加强表彰奖励定期组织开展社工优秀案例评选、征文和影像大赛、社工知识和技能竞赛拓宽上升通道全省选拔培养60名本土督导鼓励各地在机关事业单位、基层服务机构和村(社区)工作人员招录中优先招录工作表现优异的驻站社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基层社工站对促进新时期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点工作的评估内容制定符合本地实际、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依托站点统筹做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社区治理等重点工作逐步建立物质救助+专业服务的新型民政服务体系有序推进基层社工站成为落实爱民惠民政策、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服务平台成为基层民政服务水平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基层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

(二)严格项目监管各市州民政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科学预测、识别及防范项目风险建立督导与监测评估机制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压实工作责任形成监管闭环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专项经费的监管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购买主体责任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科学拟定服务协议并每月监测、每季度调度、按年度评估辖区基层社工站项目开展情况规范使用绩效评估结果监督承接机构公开、公正、公平组织人员招聘工作督促其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薪酬并办理五险、加强人事档案管理

(三)重视宣传推广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行业杂志、政府网站、新媒体等资讯平台打造一批群众认可、特色鲜明、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品牌讲好基层社工站服务的感人案例传播新时期基层社会工作者专业服务、心系群众的典型事迹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有计划地对党政干部、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社会工作知识培训扩大社会工作和基层社工站项目的影响力和认可度

(湘民发〔2021〕26号)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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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湘民发〔202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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