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时间:2021-09-13 08:42 大 中 小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积极参与全国未成年人
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民函〔2021〕68号)精神,做好我省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地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把示范创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人、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各地要对照《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创建达标体系(试行)》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协同相关部门明确细化职责分工和具体任务,根据需要统筹安排相关资金支持示范创建工作。
三、积极申报。各县市区,尤其是工作基础好、实绩突出、积极性高、经创建能够达到工作标准要求的,要积极参与申报,并填写《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申报表》。市州民政局要做好初审查验,并于2021年10月底前向省厅统一申报。
联系人:肖灿 戴鹏程
电 话:0731-84502256,0731-84502255(传真)
邮 箱:493061112@qq.com(名称标注“示范申报”)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积极参与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