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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本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 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函

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时间:2022-03-03 17:29      

省本级慈善组织(基金会)及业务主管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 法规规定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发布《湖南省本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须知》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对主管慈善组织(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督促慈善组织(基金会)于 2022 5 31 日前完成年度工作报告等材料的报送对逾期不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的慈善组织(基金会)我厅将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湖南省本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须知

湖南省民政厅慈善社工处联系人:刘彬

联系电话:0731-84502316 邮箱:cssgc123@163.com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3月2日

附件

湖南省本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须知

202112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要求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有公开募捐资格的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20211231  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当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慈善组织(基金会需通过湖南省民政厅官网点击“湖南民政厅‘互联网+民政政务服务’”系统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222.240.178.60:10060/ssologin/login?flag=false)线填写2021 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需打印成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后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通过年报年检系统上传PDF格式扫描

四、慈善组织(基金会)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慈善组织(基金会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年度工作报告和审计报告(含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慈善中国平台公布未在慈善中国平台注册账号的慈善组织需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提交慈善中国平台注册账号情况表尽快注册

网上填报后应将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A4  大小纸质文本)、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加盖印章并由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慈善组织请于2022年5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报送民政厅慈善社工处(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直接报送

省民政厅在收到慈善组织(基金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含 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后适时公开上述所有材料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在 2021 12 31  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实施年度检查出具年度检查结论将在湖南省民政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省民政厅将对部分慈善组织(基金会开展抽查审计或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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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本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 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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