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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时间:2022-04-19 14:43      

各市州民政局:

自取消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的行政审批项目以来我省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急剧增加但近些年来违法违规乱象也日益多发频发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带来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维护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良好发展秩序推动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发挥正能量根据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安排决定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通过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分支(代表)机构整改一批不规范的分支(代表)机构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分支(代表)机构着力防范化解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风险隐患促进社会团体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24-8

三、整治任务

社会团体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机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

1.已完成社会团体授权任务和宗旨使命的

2.超出社会团体章程规定宗旨和业务范围的

3.另行制定章程的

4.名称或业务范围有相同相似的

5.未按照规定程序设立的

6.中心联盟研究会促进会研究院等各类法人组织名称命名的

7.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湖南等字样的

8.除代表机构外名称带有地域性特征的

9.分支(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或者以学组、工作组、志愿服务队等名义变相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

10.内部管理混乱影响正常运转的

11.拒不服从社会团体领导和管理的

12.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开展活动的

13.与非法社会组织存在勾连的

14.未经社会团体授权或者批准擅自发展会员、收取会费、接受捐赠、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

15.财务收支未纳入社会团体统一账户管理的

16.开设独立银行账户的

17.单独制定会费标准的

18.通过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等方式将分支(代表)机构委托其他组织运营的

19.存在违规收费或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情形的

20.未在年度检查中报告分支(代表)机构设立情况的

21.分支(代表)机构被撤销后仍以分支(代表)机构或者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

22.违反其他管理规定的

社会团体发现分支(代表)机构存在上述第18910111213项情形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情节较为严重的要立即予以终止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但情节较为轻微的要限期全面整改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消除风险隐患相关终止和整改情况要及时提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并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会员和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将其作为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营造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以高度责任感和强烈紧迫感扎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民政部门要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具体主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按步推进、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三)加大查处力度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鼓励群众和会员积极举报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违规问题线索要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行政约谈、抽查审计、督促指导力度对发现的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违规问题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措施进行处理

(四)推动长效治理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总结有益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治理和监管机制要积极引导各社会团体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强化政治引领确保各分支(代表)机构规范运行、有序发展  

(五)营造良好环境地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宣传和政策宣讲力度及时曝光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不力、继续顶风违规设立分支(代表)机构以及分支(代表)机构违法违规开展活动的负面典型进一步营造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的良好环境

(六)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市州民政局确定1名专项整治工作联络人并于425日前反馈联络人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微信号)620日前形成不超过4000字的书面总结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实效、经验做法、困难和问题、意见建议等)连同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报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215018838@qq.com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可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工作信息及时报送

湖南省民政厅

2022419

联系人:欧策(0731-845-2319李诗林(0731-84502031

地址及邮编: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76410008


附件1xx市(州)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2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联络人

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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