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时间:2022-09-20 08:57 大 中 小
关于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民政部《关于评选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民电〔2022〕29号)和全国社会救助表彰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意见函》,经研究,正式推荐长沙市民政局、湘潭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科、岳阳市社会救助局、隆回县民政局、宜章县民政局为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陈本文(湖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局局长、一级调研员)、许哲明(衡南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敏(桃源县民政局一级主任科员)、涂洪瑞(慈利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副主任)、郭又生(安化县乐安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二级主任科员)、邱琼芳(娄底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高志坚(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杨善柳(通道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吴国祥(龙山县民政局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为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并正式向全国社会救助表彰工作评审委员会报送。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监督,根据有关要求,现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1日—9月27日(5个工作日,不含双休日)。公示期内,如对正式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2022年9月27日18:00前,向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反映。
举报电话:0731—84502079,0731—84502083。
传 真:0731—84502327。
湖南省民政厅全国社会救助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评选委员会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