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时间:2022-11-22 08:52 大 中 小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和谐社区
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商省直相关单位同意,现就做好2022年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能力、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开展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创建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水平,推动我省城乡社区建设、治理和服务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实的基层基础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创在经常。完善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增强工作效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各领域党建融合,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加大资源投入和经费保障力度,创新基层治理服务方式,全员参与,一以贯之,常态化、长效化地开展创建工作,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建设和治理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区服务创新,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切实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把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拓宽社区服务范围、改进社区服务手段作为创建重心,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不断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以社区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三)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紧紧抓住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的有利时机,以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创建为动力,建立完善“省统筹、市州协调、县市区指导、乡镇街道负责、村社区实施”的工作机制,在村级层面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参与广泛的创建局面。
(四)坚持动态管理、注重质量。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能进能出。各地要始终把社区建设和治理整体工作质量放在第一位,通过以创促建,发挥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推动全省社区建设、治理和服务工作创新发展。
三、创建标准
(一)城市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指导标准
1.居民自治。有健全、规范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社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其他重要公共事务在党组织的领导和社区居委会的主持下,广泛开展议事协商,依法依规进行决策,形成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居民公约合法有效,届期承诺、年度述职、民主评议和居务公开等制度有效落实。
2.管理有序。社区内党组织、居委会及其下属工作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责明确,制度健全,能有效地开展工作和活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共建共治机制、民情民意反映机制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和志愿服务机构得到发展,作用发挥明显;社区运转经费和社区工作人员各项待遇得到较好保障。
3.服务完善。社区硬件设施齐全,有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有便民服务站,能够提供“一站式”公共服务;配套建有室外文体、休闲活动场地,志愿服务、网络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内容和措施齐全;有扶贫帮困载体和促进慈善公益事业机制。社区工作者为民服务意识强,可以进行公共服务“好差评”评价,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得到较好落实,居民满意率达到90%以上。
4.治安良好。社区安全和消防体系健全、设备完善,组织开展扫黄打非、禁毒、打击传销、扫黑除恶和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活动。有专群结合的治安防范队伍,落实“一区一警两辅”,社区警务、网格化服务与社区治理联动机制完善,智能安防社区建设成效明显,安全监控网络和设施稳定运转,社区治安“零发案”,生活秩序良好,居民群众安全感强。居民对社区治安满意率达95%以上。
5.环境优美。社区人居环境建设与整治工作到位,社区内建筑、设施、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噪声控制、能源利用等符合环保要求,社区环境整洁宜居,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居民爱绿护绿,培育社区绿色文化。
6.文明和谐。居民崇尚科学、热爱学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遍开展。学习型家庭、学习型楼院等学习型组织普遍建立,社区居民遵纪守法,明礼诚信,邻里和睦,团结互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以树立,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倡导和推行,社区群众性文体科教活动广泛开展,居民参与热情较高。
(二)农村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指导标准
1.村级组织健全完善。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村党组织班子团结、工作规范,对村级各类组织实现统一领导,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村委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履职尽责,自觉接受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2.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级组织按期换届、规范运行,农村“三资”管理等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定期开展民主评议。村务公开规范全面及时。及时依法制(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在乡镇(街道)进行司法审核后,及时备案,规范执行。
3. 村级服务完善有效。硬件设施齐全,建有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村级综合管理服务用房,配套建有室外文体、休闲活动场地,有“一门式”“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有为不同群体服务的项目,有扶贫帮困载体和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村级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得到落实,各类特殊人群的帮扶服务活动有效开展,村民满意率达到90%以上。
4.村域社会安宁有序。“一村一辅警”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得到落实,村级应急服务站有工作制度、场地设施和装备物资,组建了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雪亮工程”及相关技防设施齐全,群众法治观念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近3年内没有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无“村霸”和黑恶势力,无群体性事件,无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无邪教组织和传销组织,无黄、赌、毒、非法集资现象和无牌无证机动车。
5.乡风民风文明纯朴。坚持法德并举,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宣传优秀传统道德文化,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贤文化。村“一约四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道德评议会)健全有效,村民普遍养成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生活习惯,形成崇尚科学、热爱学习,尊老爱幼、扶贫济困,厚养薄葬的新风尚。
6.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在当地处于领先水平,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自然生态良好,绿化率较高,传统建筑保存良好,村容村貌整洁优美,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成效显著,无脏乱差问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较好,村民关系平等和谐,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评选程序
(一)遴选申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请根据示范创建指导标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将年度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工作中成效明显的村(社区)向市州民政部门进行推荐。市州民政部门请严格审核把关,优中选优,于12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表(一式三份)报省厅基政处。联系人:王朝正。电话与传真:0731-84502247。电子邮箱:hnmzjzc@163.com。
(二)评审把关。省厅按照示范创建指导标准对市州推荐的村(社区)进行基础评价,组织省社区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代表和社区治理服务领域相关专家、媒体代表评审,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确定100个年度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单位建议名单。
(三)公示确认。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单位建议名单,由省民政厅通过湖南民政网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示范单位由省民政厅发文予以确认。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把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服务的重要工作,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职,周密组织实施,按时完成考核和推荐工作。
(二)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各地组织考核推荐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标准,宁缺勿滥,真正把那些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村(社区)评选出来。
(三)树立典型,推动工作。各地要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完善体制机制,选树先进典型,找准短板问题,破解工作难题,不断提升城乡社区建设和治理服务水平。
附件:1.湖南省2022年度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推荐单位名额
分配表
2.湖南省2022年度和谐社区示范创建申报表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1
湖南省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推荐单位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
和谐社区创建示范推荐名额
|
社区名额
|
村名额
|
总数
|
1
|
长沙市
|
7
|
4
|
11
|
2
|
株洲市
|
4
|
5
|
9
|
3
|
湘潭市
|
3
|
3
|
6
|
4
|
衡阳市
|
6
|
5
|
11
|
5
|
邵阳市
|
6
|
7
|
13
|
6
|
岳阳市
|
4
|
5
|
9
|
7
|
常德市
|
4
|
5
|
9
|
8
|
张家界市
|
3
|
3
|
6
|
9
|
益阳市
|
3
|
4
|
7
|
10
|
郴州市
|
5
|
6
|
11
|
11
|
永州市
|
5
|
6
|
11
|
12
|
怀化市
|
5
|
6
|
11
|
13
|
娄底市
|
3
|
4
|
7
|
14
|
湘西自治州
|
4
|
5
|
9
|
合 计
|
62
|
68
|
130
|
备 注
|
从130名候选中评审出100名。
|
附件2
湖南省2022年度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全称
|
⠂ 村(社区)
|
单位负责人
|
|
电话号码
|
|
基本
情况
主要
工作
基本
情况
主要
工作
(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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