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时间:2023-11-24 12:42 大 中 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等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典型引路、辐射带动作用,经县市区遴选申报,市州考察推荐,省厅实地抽查、组织专家和厅相关处室评审及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拟择优确认100家村(社区)为“湖南省2023年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24日至28日。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省民政厅基政处反映。受理电话(兼传真):0731-84502247;电子邮箱:hnmzjzc@163.com。
附件:湖南省2023年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拟确认公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