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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时间:2024-02-28 16:31      

各市州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省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3年度年报年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报年检范围和内容

(一)202312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应当于2024331日前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还应当报送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二)202312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2024331日前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二、工作安排

(一)网络填报慈善组织(基金会)登录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慈善中国”平台https://cszg.mca.gov.cn在线填写2023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并上传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电子文档未申领“慈善中国”账户的慈善组织向登记地的民政部门提交《“慈善中国”平台注册账号基本情况表》和《承诺书》申请注册账号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使用组织信用代码和原社会慈善与募捐系统密码进行登录如忘记密码在“慈善中国”登录页面联系客服进行密码找回

(二)资料初审业务主管单位对慈善组织(基金会)的年报年检材料(经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确认并加盖本组织印章)进行审核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印章慈善组织将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章后的年报年检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2024331日前上传至“慈善中国”平台

(三)审核公开民政部门在“慈善中国”平台接收并审核慈善组织(基金会)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民政部门对慈善组织(基金会)参加年报年检情况应当通过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对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依法出具年度检查结论并向社会公开对慈善组织(基金会)提交的年报年检材料应当通过“慈善中国”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抽查审计民政部门应当通过专项审计等方式对一定比例的慈善组织(基金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专项基金、信息公开、业务活动、内部治理、对外投资等方面对年报年检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慈善组织(基金会)应当列入本年度抽查审计名单

(五)督促整改对于年报年检和抽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慈善组织(基金会)及时整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应当予以处罚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标准民政部门要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的沟通联系督促慈善组织(基金会)将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应出具明确的初审意见并加盖印章其中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格式出具

(二)把握进度331日前各慈善组织(基金会)完成资料上传“慈善中国”平台填报接口预计于31日开放具体开放时间以民政部通知为准(对填报有疑问的通过登录界面所留联系方式咨询系统技术人员)731日前市县民政部门年检年报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布1031日前市县民政部门完成抽查审计、督促整改、行政处罚、移送问题线索等工作

(三)加强监管对逾期未报送年报年检材料、年检不合格、年报年检和抽查审计中发现重大问题的慈善组织(基金会)市县民政部门应当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联 系 人:湖南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处  刘彬

联系电话:0731-84502316  邮箱:cssgc123@163.com

               湖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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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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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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