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全省社会组织评比表彰项目的通知
湘民函〔2026〕2号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全省社会组织评比表彰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各相关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表彰活动,根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湖南省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2026年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实行清单制管理。现就2026年社会组织评比表彰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审批、科学设置、总量控制、注重实效、非营利性原则,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二、申报范围
申请设立的评比表彰项目应对行业发展或社会公益有显著推动作用,每个社会组织原则上限设一个项目,评比表彰活动周期一般为5年1次。
申请设立评比表彰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运作规范;
2.最近两个年度的年检结论均为合格(或按规定正常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实行独立会计核算,有开展评比表彰活动所必需的经费;
4.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4A级及以上;
5.信用评定等级在B级及以上;
6.最近3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未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最近5年未受到不得开展评比表彰活动的处理。
三、申报材料
各社会组织申报评比表彰项目,需填写《湖南省社会组织评比表彰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以下材料及佐证资料:
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及完整的活动周期;
2.组织机构:明确列出项目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及承办单位;
3.评选方案:评选范围、预估参评总数及计划评选名额,奖项的具体设置、各奖项评选条件,完整的评选工作程序与监督机制;
4.奖励安排:明确奖励办法、具体标准及最终的表彰形式;5.经费预算:详细说明项目经费来源及预算安排。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请拟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将经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按行业管理部门)审查通过的评比表彰项目申请纸质资料,于2026年1月31日前报送至本级民政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同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初步研究,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县市区民政部门请于2026年2月6日前将有关申报项目和资料报送至市州民政局,各市州民政局收集所辖地区申报项目资料于2026年2月10日前将初选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至省民政厅(可通过湘办通将盖章pdf扫描件和word版传阅发至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谢华伦)。
全省社会组织评比表彰项目实行清单管理,通过审核的评比表彰项目将由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社会工作部在省民政厅官网向全社会公布,不在发布清单之列的均为违规评比表彰,一律不得举办。
五、相关要求
各社会组织申请设立评比表彰项目,应按章程规定履行社会组织党组织重大事项把关、理事会审议等内部决策程序,申报的评比表彰项目资料务必真实可靠,严禁借评比表彰活动名义违规发放奖金,严禁增加基层负担。各级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从社会组织业务范围、行业发展和代表性、激励性的角度,对申报资料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审核意见,确保社会组织评比表彰项目申报工作有力推进。
省级社会组织申报材料联系人:湖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谢华伦0731-84502031,地址:省民政厅第二办公楼706。
附件:1.湖南省社会组织评比表彰项目申报表
2.市州项目申报汇总表
湖南省民政厅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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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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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抄送:各级党委社工部,各省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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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6年1月20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