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罗可与THIPSANIKONE(左萱)婚姻登记的告知书送达公告
关于撤销罗可与THIPSANIKONE(左萱)婚姻登记的告知书送达公告
THIPSANIKONE(左萱):
2026年2月9日,省民政厅收到湘乡市人民法院关于2026年2月4日向本厅出具的《司法建议书》(湘乡法建〔2026〕4号)等相关证明材料。
省民政厅对相关材料审核后认为,该婚姻登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等规定,拟撤销该婚姻登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告知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对告知事项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民政厅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湖南省民政厅
202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