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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

  • 索引号:430S00/2014-02050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14-03-10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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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

第一条  为做好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凡符合《条例》第二条规定的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均按《条例》和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  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必须坚持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退伍义务兵由原征集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接收安置

第四条  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是全社会的责任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拒绝

第五条  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成立退伍军人接收安置领导小组其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门负责办理退伍义务接收安置的日常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指定人员负责做好退伍义务兵接收安置工作

第六条  各级兵役机关、计划、劳动、人事、财政、物资、公安、交通、粮食等部门应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退伍义务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第七条  各级接待退伍义务兵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纳入预算

第八条  接收退伍义务兵时间按《条例》第五条规定执行违反《条例》规定提前或推迟退伍时间的义务兵安置部门不予接收

第九条  义务兵退伍期间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在主要车站、港口设置临时接待中转站交通运输部门要保证其优先转乘军供站、接待转运站、招待所、旅社要为他们提供食宿方便退伍义务兵回原征集地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热情接待主动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向他们介绍家乡情况进行形势、政策和革命传统教育鼓励他们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十条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必须在30日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到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报到公安部门凭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的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粮食部门凭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的介绍信和原部队粮食供应证明办理粮油供应手续

第十一条  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义务兵退伍回农村后应当落实责任田1年内口粮有困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二)确无住房或者严重缺房靠自建和集体帮助又确有困难的由各级地方财政、计划、物资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经费和建筑标准指标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困难

(三)在服役期间获得中央军委、大军区荣誉称号并授予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奖章和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的义务兵审批手续完备的应当安排工作退伍后补办的立功、受奖证明手续一律无效

(四)各用人单位在农村招收工人时应当安排一定比例录用退伍义务兵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乡镇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从退伍义务兵中聘用干部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参战、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和女性退伍义务兵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五)乡镇企业和乡村联营企业用人时应当尽量多安排一些退伍义务兵

(六)在服役期间父母双方转为城镇户口的按城镇退伍义务兵对待

第十二条  原是城镇户口入伍前没有参加工作的退伍义务兵和符合第十一条第(三)款的原是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由市、县人民政府按《条例》第九条第二款(一)至(四)项的规定统一分配工作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各部门、各单位(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必须接收妥善安置

第十三条  义务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原工作单位已撤销或合并的由被撤销单位的上一级单位或合并的单位负责安置

第十四条  符合安排工作或复工复职条件的退伍义务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不负责分配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一)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

(二)因错误中途作退伍处理的

(三)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

(四)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安排期间犯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

(五)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逾期半年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

第十五条  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退伍义务兵由原征集地的市、县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安排工作因身体状况不宜工作的按规定发给伤残抚恤金

第十六条  原是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按本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安排工作的办理城镇落户手续不受国家下达的农转非计划指标的限制

第十七条  因病致残的二等革命伤残军人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有条件自谋职业的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商业等部门应当提供方便并适当减免所得税对在服役期间患精神病的义务兵是城镇户口能工作的退伍后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不能工作的由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是农业户口生活困难的由所在乡镇给予优待民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定期定量补助

第十八条  义务兵入伍时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在校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年龄可以放宽5原学校应当准予复学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的经本人申请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学习期满后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不负责安排工作

第十九条  对在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更退伍时要求到父母所在地落户安置的经父母所在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证明应当允许(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二十条  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年龄10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第二十一条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义务兵安排在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的仍享受全民所有制固定工待遇

第二十二条  认真执行《条例》和本实施细则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违反《条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人民政府应当责成有关单位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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