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规范管理 推动健康发展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解读《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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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5-07-09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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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加强规范管理 推动健康发展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解读《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8日对外公布。
围绕行业协会商会现状、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如何加强监管、试点工作如何开展等焦点,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相应解答。
现状:增速快但面临诸多挑战
问:我国目前有多少家行业协会商会组织,
呈现出怎样的发展态势,
暴露出哪些问题?
答:我国行业协会商会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不足1000个发展到2014年底的近7万个,
每年以10%到15%的速度增长,
在各类社会团体中数量最多、增速最快。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
我国出现了一批独立自主、能力突出、公信力高、示范作用强的行业协会商会,
这些行业协会商会在积极反映会员诉求、参与相关产业政策研究制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管理、协调国际贸易纠纷、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总体来看,
我国行业协会商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面临一些突出的问题和挑战——
对行业协会商会的认识有待深化。
一些地方和部门以及社会舆论对行业协会商会地位、作用的认识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
对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规律认识不足,
对新形势下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意义、发展趋势认识不清;
行政化色彩较浓。
由于我国一些行业协会商会是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专业部门的撤销设立的,
与政府之间有着密切关系,
协会商会的领导大多由业务主管单位推荐,
部分协会商会习惯于依靠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一些行政主管部门也习惯将协会商会作为其附属机构直接指挥,
行业协会商会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
自主性较为欠缺,
影响了协会业务活动的有效开展,
有的甚至借助行政主管部门的影响力向会员企业摊派会费,
热衷于乱评比、乱表彰,
增加企业负担;
自身能力建设不足。
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尚未建立起现代社会组织制度,
内部治理不完善,
组织机构不健全,
民主管理不落实,
财务管理不透明,
自律性和诚信度不高,
社会公信力不足。
有的行业协会商会待遇不高,
难以留住人才,
专职人员数量较少。
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对行业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掌握不全,
缺乏对全局性、战略性、方向性、创新性的研究和思考,
服务会员的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
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
管理: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问: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如何让监管不“脱钩”?
答: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不等于脱管,
脱钩后要切实加强监管,
防止出现管理上的“真空”。
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
对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的管理,
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条件、负责人产生办法、约谈、警告、责令撤换、从业禁止等管理制度,
落实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
强化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
对严重违法违规的,
责令撤换并依法追究责任。
推行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前公示制度、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
二是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活动的管理。
民政部门要通过检查、评估等手段依法监督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资金、活动、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
按照《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
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档案,
探索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建立“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
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
鼓励支持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监督。
制定社会团体信息公开办法,
规范公开内容、机制和方式,
提高透明度。
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评估机制。
建立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受理机制,
依法向社会公告行政处罚和取缔情况;
四是加强专项治理。
配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编办等部门,
做好涉企收费清理、减轻企业负担、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专项活动。
对行业协会商会利用业务主管部门影响、借用行政资源、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凭借垄断地位乱摊派、乱收费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试点:根据不同情况缜密制定实施方案
问:总体方案提出,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由民政部牵头负责。
请问试点工作将如何开展?
答:民政部将设立试点工作办公室,
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开展。
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层面,
总的安排是今年下半年选择100个左右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始第一批试点,
2016年总结经验、扩大试点,
2017年在更大范围试点。
在脱钩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
各业务主管单位作为责任主体,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建立专门工作机制,
明确任务分工,
确保责任到人;
要在认真研究和充分沟通基础上,
稳妥确定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试点名单;
要根据行业协会商会不同情况,
逐个缜密制定脱钩试点实施方案,
并具体安排、具体指导、具体把握。
参加脱钩试点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
要对照脱钩总体方案和配套文件精神,
做好脱钩事项的自查和分离工作,
确保如期完成脱钩试点任务。
在地方性行业协会商会层面,
各省(区、市)脱钩工作组负责组织同步开展脱钩试点,
今年下半年要首先选择几个省一级协会开展试点,
在2016年底前完成第一批试点和评估,
并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
完善试点政策,
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稳妥审慎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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