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5-18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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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5-12-25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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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
HNPR-2025-08024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
特殊家庭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
湘民发〔2025〕43号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6号),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帮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基本生活救助。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在核算评估其家庭经济状况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金(含与计划生育相关的补助资金)、抚慰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家庭成员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对遭遇重大疾病、突发急难事件的对象,临时救助实施“先行救助”。
二、强化养老服务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免排队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床位费给予一定优惠。将失能、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优先纳入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老年助餐服务以及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基本养老服务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在养老机构设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照护专区。
三、加强儿童收养服务。落实《湖南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加强服务对接,确保符合收养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申请收养子女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并跟踪服务。
四、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纳入困难家庭慰问和春节、重阳节等节日慰问对象范围。实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分类探访关爱机制,每月上门探访不少于1次,独居、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探访服务不少于2次。
五、开展慈善救助帮扶。落实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引导慈善组织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多元化救助帮扶服务。深入开展社区(村)慈善项目和服务活动,推动社工站、志愿者、爱心人士、企业等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开展生病探视、上门家政等关爱帮扶慈善救助服务。
六、加强精神慰藉服务。推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针对计划生育特殊老人开展心理疏导、陪聊等精神慰藉服务。鼓励社区组建互助小组,支持低龄健康老人、志愿者结对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提供陪伴服务。探索多代共融互助养老服务模式,丰富老年人精神慰藉服务内涵,提升人文关怀。
七、落实意定监护人制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担任,也可以由民政部门协助其选择意定监护人,并规范意定监护职责和义务。支持社会组织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提供低偿的照护服务。
八、一站式办理“身后一件事”。一站式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办办理出具死亡证明、出具火化证明等个人身后14个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推动市县实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去世后其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
本文件自2026年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湖南省民政厅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