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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11-00860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11-08-31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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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民发〔2011〕100号 2011年7月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新时期社会公众对婚姻家庭工作的服务需求推动婚姻登记机关在规范化建设基础上取得新的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在民政范围内推进管理标准化建设的方案(试行)>的通知》(民发〔2010〕86号)民政部已发布实施《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MZ/T 024-2011)为全面推进婚姻登记机关管理标准化建设规范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宗旨以依法行政为基础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以加强自身建设为保障以提升婚姻文化为内涵以拓展婚姻服务为外延通过开展等级评定工作更好地树立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实现婚姻登记管理标准化建设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标准原则《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明确了国家3A级、4A级、5A级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要求各地要以标准为依据加强指导督查逐条审查把关严格按标准开展等级评定工作   (二)动态推进原则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认真部署落实把等级评定工作纳入民政工作整体考核中引导基层形成良好的争创氛围和有效的动态发展机制推动等级评定工作由点到面、由浅入深不断发展   (三)实事求是原则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符合需求的发展目标婚姻登记机关要以等级评定工作为抓手积极创造条件争创符合自身条件的等级推动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实现新的发展   (四)社会参与原则等级评定工作实行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的评审机制民政部成立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委员会其成员由政府部门和有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婚姻登记机关、新闻媒体等单位人员组成   三、程序及规则   (一)自主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可自主申请国家3A级、4A级、5A级中的任何一个等级但应符合《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关于该等级的所有评定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前应先自检自检结果达到相应等级标准后再提出申请   (二)逐级审核申请材料经主管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报至省级民政部门审核各级民政部门在审核中应通过现场检查、资料审核等多种方法对申请单位严格核实   (三)等级申报自2012年起省级民政部门应于每年6月30日前(以收件邮戳日为准)将当年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统一报至民政部逾期视为放弃申报材料包括:(1)省级民政部门报请评审的正式文件(2)《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申报表》(见附件1)(3)与申报等级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电子照片或视频(具体要求见附件2)申报材料应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四)组织评审民政部委托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委员会全面负责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评审、监督等工作委员会内设若干评定小组主要由第三方人员组成负责具体评审工作评定小组受委员会委派通过现场检查、资料审核、问卷调查、电话访谈、重点检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开展评审工作做出评审报告并提出初审意见   (五)公示公布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委员会对各评定小组的评审报告和初审意见审查确认对无异议的按照程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民政部部长办公会审查通过以民政部文件形式下发通知并通过媒体对外公布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牌匾由民政部统一制作并颁发   (六)有效期限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自评定公布后第二年起算3年有效期内因条件改善婚姻登记机关可申请更高级别的评定评定通过后原等级自然失效   (七)复核程序3年有效期满后婚姻登记机关可按上述程序重新申请相同等级的复核或申请其他等级评定复核工作主要由省级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审查通过后报民政部确认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委员会可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复核抽查工作   (八)退出机制对已评定等级的婚姻登记机关各级民政部门要通过重点抽查、定期明查、不定期暗访以及社会调查、听取服务对象意见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3年有效期内婚姻登记机关出现不符合该等级标准情形时应主动提出并逐级报民政部取消现等级资格报请取消现等级资格的同时该婚姻登记机关可申请与评定标准相符合的等级未主动申请取消上级民政部门或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委员会在复核或监督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该等级标准的应要求婚姻登记机关限期整改限期未能整改的由民政部撤销其等级资格被撤销等级资格的婚姻登记机关需重新申请与评定标准相符合的等级在等级评定工作中若发现婚姻登记机关在申报中有瞒报虚报、弄虚作假等情形的该婚姻登记机关1年内不得申请参加等级评定 附件:1.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申报表 2.报送证明材料和电子照片或视频的具体要求

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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