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吉林、山西、河北、河南、江西、安徽、湖北、湖南、海南省民政厅:
为贯彻落实《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民发〔2012〕170号),加快壮大中部欠发达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首批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3〕177号)要求,定于8月份在江西井冈山大学举办“中部省份‘三区’社会工作实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系统开展社会工作价值伦理、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专业方法、实务技巧等方面的学习培训与交流分享,提升参训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素养与职业能力,为中部省份发展社会工作事业、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共18天,从8月6日至8月23日(6日全天报到)。
(二)地点:井冈山大学(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
三、参训人员
中部省份选派培养的120名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其中黑龙江10人、吉林15人、山西10人、河北10人、河南10人、湖北15人、湖南15人、江西15人、安徽10人、海南10人。
四、其他事宜
(一)培训经费。中部地区参训人员的培训费由民政部和省级民政部门按照1:1比例共同承担,省级民政部门按照每人每期2230元标准配套培训费。比照执行西部开发政策的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江西赣州市的20名(每个地区各5名)参训人员培训费由民政部全额承担。请各省民政部门在8月1日前根据参训人员数量将配套经费一次性划拨至井冈山大学(帐户:井冈山大学,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吉安市青原支行,帐号:36001451020050004644,汇款时务必注明“XX省三区培训费”)。培训发票由井冈山大学收到培训款后统一开具。所有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自理。
(二)组织报名。各省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首批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已签订的《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任务书》确定的培养人选,精心组织好此次培训。请各省民政部门在7月25日前将本省份参训人员名单报井冈山大学和民政部社会工作司(报名表附后,可从民政部社会工作官网“sw.mca.gov.cn”下载);同时确定一名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专业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队长,协助负责本省参训学员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要督促派出单位为参训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保证参训人员的全脱产培训时间。
附件:“三区”社会工作实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民政部社会工作司
2013年7月 8日
联系方式:
1.民政部
联系人:社会工作司综合处 刘东升 程杰
电 话:010-58123511(含传真)
电子信箱:liudongshengmca.gov.cn
2.井冈山大学(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
联 系 人: 仰和芝 赵玲玲
联系电话:0796-8108596 ;18296673455;15270470968
电子信箱:2436995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