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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15-0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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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5-10-10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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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意见
     (2015年9月2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增强乡镇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新一轮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根据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的重大意义   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是事关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改革经过前两轮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全省乡镇数量有所减少但乡镇规模小、数量多、布局散的问题仍然突出乡镇区域平均面积和平均人口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我省乡镇规模、布局与改革发展新要求不相适应增加了运行成本稀释了公共投入削弱了综合实力导致部分乡镇集聚力和辐射力不强产业结构雷同资源浪费严重成为制约我省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障碍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实行乡镇区域重组撤并规模小、经济实力弱、基础设施差的乡镇有利于整合乡镇区域发展资源拓展和优化发展空间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全面小康建设进程有利于破解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障碍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形成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有利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构建适应现代发展要求、切合湖南实际的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工作效率增强乡镇经济发展动力与活力有利于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依法治理水平有利于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构建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治理体系这一目标着力优化结构布局着力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积极推进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促进全省乡镇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更加优化、发展更加科学、运行更加高效、服务更加优质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紧密结合我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充分考虑当地自然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行政管理以及民族宗教、民俗文化、历史沿革和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综合因素按照平原湖区、丘陵区、半山半丘区、山区不同类型科学确定乡镇规模和布局对部分高寒山区等特殊地理条件的乡镇和民族乡不搞“一刀切”   2.促进发展、服务群众把促进要素资源整合、促进发展和服务群众作为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的首要因素把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与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发展现代农业结合起来着力做大做强县市人民政府驻地镇强化其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做到既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乡镇经济发展又便于有效管理、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3.理顺关系、转变职能在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县市区、乡镇两级人民政府管理体制坚持重心下移、强基固本理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精简机构、降低成本、激发活力、提升效能   4.依法有序、稳步推进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推进严格遵守区划调整、财政税收、国土资源、组织人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合理利益诉求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轮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由孙金龙同志任组长郭开朗、陈肇雄、许又声、黄关春、蔡振红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具体牵头组织对湖南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方案的实施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作为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基础性改革来抓确保改革顺利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地要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从组织、机构编制、民政、发改、财政等党政综合部门抽调精干力量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落实工作对于工作难度大的县市区可由省、市州派出工作组指导帮助工作   (二)科学制定方案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方案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村调整撤并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确定在拟订方案时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上下沟通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形成共识方案制定后必须严格依法按程序报批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方案经市州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村调整撤并方案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   (三)严格落实责任实行分级负责省委、省人民政府负责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规划管理市州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的部署落实县市区党委、政府为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的具体组织实施省、市、县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抓好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实施、对口指导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推进改革形成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省委、省人民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究责任   (四)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政治纪律严禁干扰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对各类扰乱改革工作的谣言和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突击进人严禁擅离职守、失职渎职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禁借机突击花钱、转移财物严查侵占、挥霍国家和集体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廉政纪律遵守廉政准则严禁以权谋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好实施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的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向干部群众宣讲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相关政策消除干部群众思想顾虑引导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和配合改革凡涉及干部群众重大利益的要充分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取得干部群众的理解支持在全社会形成主动支持改革、积极投身改革的良好氛围       

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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