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减发〔2017〕1号
各市州、县市区减灾委,各市州、县市区应急委,省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省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委和国务院应急办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我省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应急知识宣传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当前,我省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面对复杂多变的灾害形势,一些地方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罗宵山、武陵山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因灾致贫、返贫等问题尤为突出,亟需进一步普及应急知识,提升基层减灾能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这一主题,充分认识到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社区是基础、基层是关键;要根据社区面临的灾害风险,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着力提高社区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努力增强公众安全意识,普及应急避险知识,不断增强基层减灾能力,切实降低突发事件风险。
二、不断创新方式手段,普及防灾减灾和应急知识技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5号)要求,认真实施《湖南省“十三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湘发改规划〔2016〕637号)、《湖南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湘发改社会〔2017〕303号),突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不断丰富防灾减灾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内容。要编制、发行符合行业或地区灾害风险特点的防灾减灾和应急知识读物、教材、影视作品等宣传教育产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影、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QQ、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的作用,通过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分发资料、现场咨询、现场演练、场馆体验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及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的自救互救技能,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要教育引导公众以家庭为单元储备灾害应急物品,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
三、大力强化风险评估,认真排查治理灾害隐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辖区和行业主要灾害风险特点,结合全省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和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社区灾害风险评估,动员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学校、医院、居民区、机场、火(汽)车站、城市地铁、大型商场、影剧院、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全方位编制灾害风险隐患清单,摸清灾害风险底数。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隐患,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和不利影响。
四、切实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演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防灾减灾实际情况,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城乡社区等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程序,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重点针对城市内涝、山洪、地质灾害、火灾、燃气泄漏等突发灾害事件,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人员疏散和搜救、群众生活救助、伤员救治、应急指挥、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等应急演练,演练要注重贴近实际,提高群众参与度,促进城乡居民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并将总结报告于5月20日前报省减灾委办公室、省应急办。
联系电话:
省减灾办:0731-84502259,84511600(传真);
省应急办:0731-89990346,89990007(传真)。
湖南省减灾委员会 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